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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二十一章 除了跟着你,我哪儿也不会……(3 / 5)

群玉压低声线,用只有她俩能听到的声音说“那个,我之前不是啃了你的头吗你有一阵没洗头了吧味儿挺大的,有空的话记得多洗洗。”

姜七

眨眼之间,她赤红的身影彻底消失,连个表情都不想留给群玉。

洗发香皂却没有丢掉,与她烈火般的裙摆一同消失,带着去了冥府。

寂静的平原上,随着最后一个鬼魂的逝去,整个怨村、整个幻阵的所有景致,也如潮水般在眼前退去,渐渐消散至无。

群玉和陆恒等人,又回到了午后休憩的那片林地。

天上阴云散了些,惨白的太阳斜挂半空,日暮将至,天边却没有一丝暖色的夕晖。

所有人默契地保持缄默,速速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群玉手执鱼煞剑,在青雁的指导下,简单练习几次,便学会了将灵剑收到右手腕间的灵脉中,需要时再取出成形。

其余时间,她一直在思考,该怎样解释怨村地穴里那离奇的遭遇。

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那群鬼在忌惮她。

陆恒没有主动问,就是在等她自己说。

这一茬,不能随随便便拿青雁搪塞过去了。

群玉思来想去,决定说一些真话。

之所以敢说真话,是因为她亲眼看见陆恒对那些女鬼很宽容,至少说明他心里不讨厌鬼。

毕竟每一个生灵死去之后,都会变成鬼。这是自然的演化,不是像妖魔那样非自然的异变。

群玉小心翼翼告诉陆恒,那些女鬼们好像以为她和冥界的鬼王有点关系,以为她动一动手指就能捏死她们,所以才如此惧怕她。

至于为什么,她是真的不知道,完全的莫名其妙。

他们这时,已经来到璧城附近的小县城,在一家干净的驿站歇脚。

陆恒听完她的解释,果然露出更为迷茫的神情。

“我真的不是鬼。”群玉用小竹签戳起碟子里一颗果子,送进嘴里,用力地嚼,“鬼是不爱吃这些人间的食物的。”

而我有多爱吃,你应该知道。

陆恒坐在她对面,素净的尘霜剑横放桌上,群玉一只手搁在桌面,手肘时不时戳到旁边的尘霜剑。

尘霜剑安静无虞,没有一丝动静。

陆恒与此剑相伴多年,知晓此剑能感知世间一切妖魔的气息,即便再微弱,再掩藏,也逃不过它的眼睛。

群玉身上没有一丝妖魔气息,至于鬼气,那是常人也能感受到的阴冷气息,陆恒和她相处许久,只觉得她鲜活、明亮,总是充满勃勃生机,哪有一星半点的鬼状。

最后,他得出的结论和青雁一样,群玉可能含有十分高贵的冥界血脉,但本体并不是鬼。

这倒是能稍微解释一下,为什么群玉的修行天赋那么高。冥界之主,即鬼王,权力由天道和神界授予,能游走于生死之间,实际上也算半个神仙,而且是和仙界之主相同级别的神仙,法力极为高强。

有这般血脉,确实当是天纵英才。

至于这个猜测是否准确,怨村中的女鬼又是如何确认群玉和鬼王有关的,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们想破脑袋也不得而知了。

夜渐渐深,惊险而又劳累的一天终于要过去。

群玉趴在竹床上,翻来滚去,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她素来心宽,已不再纠结怨村的事,却有了更为在意的事,压在心头,逼走了所有睡意。

傍晚时,他们在驿站吃饭,吃的是驿站厨房做的饭菜,味道很一般。

倒不是陆恒懒得做,而是尘霜剑另有用处,脱不开身当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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