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的反应比周围所有的警犬都要迅速,这也是陈朗带温时出来的原因。
他想让温时熟悉周围的环境,顺便看看贝斯怎么样工作。
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贝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这附近站岗的警犬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这些乘客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防止那种可怕的袭击事件再
次发生。
陈朗跟上来后,抢劫犯已经被逮住,她的包也成功拿回去了,里面有手机和很重要的证件,她一边哭一边向周围的同志致谢。
但始终没有看一眼贝斯,所以这就是警犬的工作,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警犬的功勋,他们下意识会感谢警察叔叔。
其实都一样了,温时想着,大家都是一家子,计较那么多没什么意思。
但他还是小声“夸赞”了贝斯“呜。”
哥哥刚才很棒,我都看到了,没有你的话,这抢劫犯就跑了。
贝斯看了温时一眼,没有回应。
陈朗走了上来之后,和队友把温时和贝斯带走了。
那些警察叔叔跟他们道谢之后,问他们是哪个单位的,警犬训练的这么优秀。
陈朗笑着说“刑警大队的。”
那人好像认出了陈朗,又看了看陈朗的警犬“上次星宇国际城,是不是你和你的警犬就是这只杜宾”
陈朗笑的有点不好意思“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我写了一万字检讨呢,不想再提,我继续带警犬站岗执勤了啊。”
那人给陈朗和他的警犬敬礼“感谢两位同志。”
陈朗回了礼之后,便带着温时走了。
虽然不知道那次发生了什么,但温时觉得一定发生了了不起的事情,因为他看到那个人崇拜陈朗的眼神。
还有他身上写的武警执勤字样,被一个武警这样崇拜,那陈朗肯定了不起。
他上次肯定和贝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被人一直铭记。
温时不了解情况,但他希望自己以后能见证陈朗和贝斯工作。
那次事件确实多亏了陈朗和贝斯,人质才被解救,他俩不怕死的行为也是激怒了上司。
但当时陈朗没想那么多,因为他知道总得有人去做这件事,如果他不去做,就必须别人去。
反正不管是谁都得涉险,还不如他直接干了。
陈朗不是对自己的能力自信,他是对自己的伙伴比较信任,他知道只要那些歹徒露头,埋伏的狙击手绝对能将其一一击毙。
他赌赢了不是吗,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战友始终是最坚实的后盾。
虽然这次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让温时见识到了贝斯的反应能力。
他在贝斯面前真的还差太远,他需要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
所以回去之后的训练,温时更认真了,他甚至会强迫自己注意周围的环境,他每次都等着训导员发话,殊不知在特殊的场合下,训导员也会有疏忽的时候,只能他自己对周围环境敏觉一点。
温时会时不时跟着贝斯出去执勤,见证贝斯的各种反应能力,陈朗对贝斯就是极度自信,那是他对任何一只警犬都没有的信任。
陈朗说“你可以永远相信贝斯,在你上战场的时候,你可以完全信任他,贝恩,他将是你最忠诚的伙伴和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