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春寒料峭,庭院中的娇花都冻蔫了。
少年人身上却只着薄裳,他并非不惧寒,他只是怕被束缚。穿着厚实了,只会觉得十分不自在,从小到大冻习惯后,也就更扛冻了。
他身量清瘦,正当长身子的时候,因着祖祖辈辈皆是高个头,他如今这个年纪,已是长腿精腰。
镇国公府的下人都怕他。
谁让他是混世小魔王呢。
据说,顾四公子出身时,便有多动症,从小便是如此,心性野蛮,纨绔浪荡。
除却长了一张俊美的脸之外,似乎已寻不出什么优点。
更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茂生与白晓风对视了一眼,不明白自家公子趴在院墙上,正窥探着什么。
隔壁就是陆府,他们自是不能嚷嚷,免得惊扰了陆家的人。
顾、陆两家比邻而居,但政见不同,一文一武,素来不合。
此刻,顾远琛单手托腮,借着樟木枝桠的遮挡,正堂而观之窥探
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就是陆云卿的未婚妻啊。
他最是厌恶陆云卿整日一副高深莫测,对人爱搭不理的样子,瞧着对方的未婚妻,倒是生得娇俏漂亮。
顾远琛年少时见过这姑娘,从前还只是胖墩墩,不成想,如今倒是抽条成大姑娘了。
这一年的少年,已经开始学会欣赏女子的美。
他甚至无意识的注意到了对方嫣红的唇、小巧的琼鼻、如苍黛般的眸子……以及纤秾有致的腰身。
“陆表哥,这是我给你缝制的香囊,祝贺陆表哥被皇上钦点探花郎。”
美人笑靥如花,嗓音甚是好听。
陆云卿待旁人冷漠,但对这女子倒甚是温和:“阿宁,辛苦你了。”
陆云卿接过香囊,当场就佩戴在了身上。
两人又是相视一笑,沿着甬道往前院走去。
顾远琛目送着他二人走远,擡起手,指尖刮了刮高挺的鼻梁,有些意犹未尽。
陆云卿这厮都有未婚妻,那么自己呢……
他也想有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跟在他屁股后面,脆生生的喊他表哥。
顾家多是男儿,战死的越多,就越容易生出来男孩,已经许久没有女孩儿出生。
顾远琛难免对娇滴滴的女儿家有些好奇。
他记忆力惊人,犹记儿时,那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躲在陆府的墙角,他故意趴在墙头,用一条假蛇吓唬她。小丫头被他吓得瞪大了葡萄眼,当场嚎啕大哭,鼻子里还哭出一只泡泡。
后来,顾远琛自是理亏,立刻躲了起来。
如今想起来,多少有些不君子。
那姑娘彼时太小,估计如今已经不记得了吧……
顾远琛纵身一跃,轻松跳下了院墙,清隽面容上的神色略有些复杂。
茂生:“公子,你方才在看什么?”
白晓风:“公子可是窥探到了陆家的机密了?”不然,为何如此神色深沉。
顾远琛单手叉腰:“隔壁陆云卿,竟然有未婚妻!”他总觉得心中不爽快,但也不知是哪里不痛快。世家子弟,这个年纪有未婚妻,实属正常。
他到底是因为陆云卿已定亲而不喜?
还是因着陆云卿的未婚妻是那个小姑娘,而觉之不悦?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顾远琛只觉得无端烦闷,改成双手叉腰,甩开大长腿,皱着眉往院外走。
茂生、白晓风:“……”
怎么?公子也想娶媳妇了?
旁人或许不知,其实,顾远琛早就认得乔宁,但以他的性子,即便到了死,他也不会承认自己幼时就记住了那个胖乎乎的小矮子。
家中兄长们皆是出类拔萃的男儿,祖父与父亲对他并不抱有多少期望。
故此,他自幼是被放养长大。
而今……
一切都不同了。
一惯肆意畅快的纨绔,心中装着太多哀伤,他没法真正做自己了。
年少意气,也会被磨灭的一干二净。
闲花淡春,桃吐丹霞,罗绮穿林,倍添韵致。
又是一年春光最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