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手、吉他手、键盘手“”
这玩意儿还能随便他们一脸生无可恋,颇为羡慕地看向乐队准备区里的几个同行,主唱也正站在里面招手,很是幸灾乐祸。
靠,早知道就晚点上场了。
舞台光“啪”一下亮了,照在最中间。
站在台上的少年稚嫩青涩,紧张地攥着背带裤上的带子,对着话筒说。
“我之前闲着没事,写了一首词,一直想唱给陆哥哥听,可我太胆小了,也没唱过歌,就只好藏在心里,今天既然陆哥哥送了我这把粉色的可爱吉他,那我就勇敢的唱出心底的声音,歌名叫小王子的妄想,唔,希望大家都能喜欢哦。”
他小心翼翼的调整呼吸,手足无措地抱起吉他,拨出了极其生疏的第一个音。
“我活在光里,每天都穿漂亮衣裳
太阳笑眯眯,绑在脑后做铃铛
粉色的花,遍地的草
我就像星球上的小王子背着城堡
我微笑我哭泣我惆怅我迷茫”
少年音格外清澈纯净,每个字里都能听出他那如棉花糖般的内心世界。
还带着点儿招人疼的可怜兮兮。
台下的人却议论纷纷,无法欣赏这种天真。
“哪来的小屁孩在摇滚俱乐部唱儿歌”
“小陆总带来的呗。听说是刚包没多久的小情人,昨晚闹那么大,估计是带来哄的。”
“声音做作就不说了,怎么还走调走成这样”
“那边乐队排练区的都准备戴耳塞了,哈哈哈哈”
陆昀升也听的满脸不耐。
旁边的沈一流忍不住笑他,“刚不还说给人录像,永远珍藏这美好景象么,怎么不录啊”
陆昀升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算了吧,浪费内存。”
突然,叮叮咚咚儿歌般的配乐急转直下,发出一声刺耳的重音,谢灵保手里的电吉他瞬间变成了暗红,灯管狂闪,他的手指急速移动摁出了一串相当老练的重金属摇滚颤音。
身后的乐队早已忘记震惊,所有人都被他带进了新的氛围,紧跟着改变了节奏。
谢灵保面无表情地张嘴,嗓音像被火猛烈烧过,低沉混沌,冷漠诡异,像来自地狱的恶魔吟唱。
“我
我想撕碎所有衣裳
锯断铃铛,溺死太阳
我想掐住花的脖子,听草在火里哀嚎
我想谋杀王子,做一个通缉犯炸掉城堡
我跳跃我尖叫我激动我大笑”
候场区里准备戴耳塞的乐队全都停住了动作,表情惊异,“黑色金属”
旁边的长发男把耳塞一扔,眼里闪过欣赏,“更像doo,我之前也听过这种干净和污浊混合的曲风,但都没给我这么强烈的反差感。他的声音,很强。”
“这真是他自己创作的”
另一个染了头绿毛的非主流两眼发亮,“超,碾,核,我想要他。”
陆昀升就愣在不远处,“我是不是听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