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一部影片的编剧通常已不下十人,但最后只有两人能在剧本作者一栏署下自己的名字。
至于单独执笔剧本,琳赛-比尔暂时没有考虑过。
在好莱坞,最少也要七八十部电影里才可能有一部,从故事大纲到拍摄台本真正由一个编剧独立完成。
办公室里,罗南只是看了看文稿的首尾,其他部分只能留待以后抽时间再看。
仅仅三个月多一些,琳赛-比尔就完成了初稿,这样的速度罗南非常满意。
初稿并不长,只有26章,换做前世网络小说的码字量,琳赛-比尔完全可以划入手残党的行列当中。
但对于实体书出版来说,这速度相当可以。
等审定完之后,罗南会联系出版社,以沙海娱乐的名头,抛出准备改编电影的噱头,出版进入图书市场不算难。
罗南随后去了编剧组所在的办公室,简单的看了一下,编剧们正在伏案疾书,分工合作。
前两天,编剧团队刚刚完成一个剧本的初稿,罗南已经给了黛娜-安普顿律师,让她去版权局注册版权。
至于编剧工会那边,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剧本署名人是罗南,但罗南没有加入编剧工会,暂时也够不到加入编剧工会的条件,非工会成员在编剧工会也可以备案剧本,不过手续相当繁琐。
最为重要的一点,编剧工会备案只有行业效应,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一个编剧的作品只在编剧工会备案,而不在版权局注册的话,一旦被侵权,诉诸于法律的话,编剧工会这边的备案不能拿来当证据。
工会确实很强大,但相比于好莱坞的其他几个主要工会组织,编剧和编剧工会有点苦逼。
单纯指望做编剧出头,在好莱坞非常难,很多金牌编剧闯出名头之后,纷纷转行制片人或者导演。
这种情况不止是好莱坞,全世界的娱乐圈都差不多。
罗南让黛娜-安普顿律师拿去备案的剧本叫做《致命弯道》,前世也是拍了多部的系列恐怖片,在院线外的家庭娱乐市场上面,收益一直不错。
这个系列作为院线电影算不上多成功,却是线下租售市场的赢家。
罗南之前在版权局多方查询,这是确定没有注册版权的系列片之一。
另外,罗南还制定了一个版权计划,准备等罗伯特-李返回北美之后,以他作为核心,组织一个小团队,然后辅以黛娜-安普顿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去谈判一些目标的版权。
前世,真正超级大热的好莱坞电影,原创作品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续集或者改编电影。
相对论娱乐实力暂时有限,不可能大规模投入,而且想要充分榨取热门电影的价值,不是简单的拍摄出来就能做到的,需要周密的商业运营和大规模的投入,这也决定了不可能扎堆制作,否则纯粹属于浪费资源。
有计划的陆续推出才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这个阶段,小投入而又能有稳定产出的低成本电影,才是首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