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她子女宫为空,后面继续注意的反倒是她儿子的性命。”
江欣语听愣了。“还还有没有别的要注意的”
“日月向背,她的父母这一辈子都在为她操心。百行孝为先,有空的话,她应该多关心关心老人。非要再说一点的话太阳在她43岁时落空,这一年是她夫妻生活的大限,她如果挺过疾病这一关,会和丈夫在43岁的时候离婚,原因是她丈夫找了第三者。”
“卧槽小仙儿”
“我就先说这么多吧。你可以把我的话如实转达给林总。至于林总怎么拿这些信息要到钱,看林总自己的谈判策略了。”
当晚,沈明烛收到消息,林宝兰要到了整整三百万投资,算是超额完成任务。
剩下的事沈明烛帮不上忙,干脆回了自己的家淮海省秀丽市。
这是一座靠近东海的城市,有便宜又新鲜的海鲜可以享用。
这日沈明烛特意起了个大早去买菜,再回到自己租的小单间里做起了午饭。
总算告别了一堆麻烦的人和事,他想好好享受这段独处的时光。
这样一来,他才能在去下个副本木偶戏时,心情不至太过不好。
沈明烛眼睛看不见,做不了太复杂的菜,不过是把小黄鱼、扇贝蒸熟,再淋上热油、买来的成品蒜泥以及生抽。
至于素菜则更是简单了,水烧开,把白菜放进去略煮一下,再拌上沙拉酱就可以了,爽脆又可口。
吃完饭,沈明烛洗了碗,收拾了桌子。
之后他走到桌案前,打开抽屉,从里面摸出三支香点燃,插在了香炉里。
香炉正对着的地方放着一张遗像,是沈明烛的师父五谷散人的。
旁边其实还放着另一张勉强可以称之为遗像的照片,不过那上面没有人的照片,只有“吴寸心”三个字,是个类似于牌位的存在。
牌位旁还有一个颇为巨大的金坛,里面放的则是喜媚和灵灵的尸骨了。
当然,灵灵现在已被他改了名字,叫做了火火。
沈明烛算了算,三支香不够,干脆又多点了几支,然后他拖来椅子,坐到了桌案边。
抬起手,沈明烛摸到了左手手腕上的藏魂囊。
把锦囊开了口,他咬破食指放了一滴血进去,之后火火从锦囊里钻了出来,在沈明烛面前现了身。
窗帘是拉着的,即便是大白天,火火出来也没什么要紧。
看到她这只鬼,沈明烛丝毫不觉得害怕,反倒是高兴。毕竟这会让他错觉自己其实没有瞎。
只不过此刻火火的灵体看起来很苍白,呈半透明状,像是随时能化作随风而逝的青烟。
从前她靠石桥古村墓地的风水阵而活。自从沈明烛把她的金坛从墓地里挖走,她就变得越来越虚弱了。
现在得靠别的方法来养她。
沈明烛拿出一张紫符,以血画符咒,烧给了火火。
不多时,火火的身体变亮了许多,当即眼睛亮亮地看向沈明烛。“妈妈谢谢你把我叫起来一个人在漆黑的地方睡觉好无聊的我想陪着妈妈玩儿”
沈明烛板着脸问她“叫我什么”
火火撅了个嘴,好像有点不乐意,但还是改了口。“爸爸”
沈明烛听罢微微一笑。
因为这个称呼,他好像对火火生出了某种责任感与期待感。
在他年纪还小的时候,他想过要学很多东西,完成很多梦想,甚至考虑从事科研。
可后来这一切都因为眼睛看不见而夭折了。
沈明烛对师父做出过承诺,不会靠算命、捉鬼一类的事情赚钱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