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靖初年,嘉靖皇帝曾经明确下旨,虏寇临边尚未入境,官军不得出兵捣巢,以启边衅。
当时大明的边方策略是怀柔为主。
到了嘉靖二十九年,胡虏入寇京畿后,道爷被俺答汗堵在了京师里出不去,这种城下之耻,让道爷的态度彻底转变,无论虏寇是否犯边,皆可出兵捣巢。
嘉靖三十年,道爷下旨:宣大陕西将领所蓄家丁,平居则出边赶马,以图印卖,有警则按伏斩获,以图升赏,固壮士乐为之。
胡虏的脑袋一个五十两白银,抢一匹活马,十两银子。
因为朝廷政策转变,一个庞大的、以家丁为主的捣巢赶马的马匪集团,就此形成。
边方各将领所蓄家丁平日的花费,全都赖捣巢赶马供应,而将领每年固定时间出塞捣巢,所获不仅不会被朝廷惩处,还会大肆恩赏。
这就是陆地版的私掠许可证,捣巢赶马开始浩浩荡荡的进入草原,以墩台远侯夜不收为向导,一队规模在一百人到三百人之间,大约有五百多个捣巢赶马队,每年要出动三到五次。
现在大明散在鲜卑草原上,以墩台远侯为首的冒险队,其实就是过去的捣巢赶马的马队。
这些马队中弓马娴熟的人,会被遴选为客兵,这些客兵的出现,终于阻止了俺答汗的南下,甚至大明开始有效反击。
隆庆二年开始议和之后,朝中大臣都在议论,是不是要将捣巢赶马给停了?
王崇古上奏坚决不可,议和≠不抢,有公式做题是真的快。
王崇古一面在内阁的授意下和俺答汗议和,一面加大了捣巢赶马的规模,从五百队,增加了上千队,从三到五次增加到了九次。
王崇古的理由非常充分:‘制虏之策除战守外,惟捣巢赶马可以滋养军丁,近以西虏通贡互市,暂议禁止,遂使虏敢入而我不敢出,甚为失计。’
以战促和,朝廷没钱,总得弄钱滋养军兵,议和归议和,但抢还是要继续。
隆庆四年议和成功后,俺答汗的亲弟弟老巴都入京朝供,就在面圣的时候,对隆庆皇帝大倒苦水:你们兵马专劫我们房子,赶我们马匹,昼夜防范不得安生!
隆庆皇帝表示:这都是捣巢赶马这个利益集团在阻止和谈,生怕没了他们的利钱,朕这就晓谕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呢,以后一定安定守边。
(恐怕断了他们捣巢赶马的利路,俱各恳告不要容贡。晓谕众军丁务要安分守边,如有犯边达子,才许追剿,无事不许出边。)
隆庆皇帝的圣旨有用,各将领明确表示知道了,但没用,你朝廷又不发饷,不抢鞑子,难不成抢百姓?抢百姓,你皇帝又不乐意。
从隆庆四年到万历九年俺答汗死之前,每年俺答汗上的贡表都有类似的记录:陕晋军门,专意发兵,侵杀我营老小,昼夜不息、日月不宁,赶马烧帐、从无断绝,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议和前要捣巢赶马,议和后还要捣巢赶马,这不是白议和了吗?
而且俺答汗还状告陕西总督王之诰,就是那个在关键时间选择了急流勇退、张居正亲家、前刑部尚书王之诰,说王之诰抗旨不遵,明明有朝廷的圣旨,却不执行,也不约束军兵,纵容大明官军继续捣巢赶马。
王之诰奏闻隆庆皇帝,冤!他太冤枉了!
他说:河套、河西各枝头儿,以捣巢赶马为资,厚养死士,军中无饷,人困马乏而不能战守,若肯厚其月粮,则可禁止。
王之诰明面喊冤,说不是他的责任,都是果朝廷能多给点粮饷,那就可以禁止捣巢赶马,出塞劫掠了。
显然,朝廷是没有银子、也没有粮食给边军,这奏疏就只有一个‘朕知道了’的回复,再无后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