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这才回到了御案之前,看了两本,才坐直了身子,看了许久。
北衙的风力舆论就正常多了,毕竟万历维新十七年,顺天府被规训了十七年,即便是再贱的贱儒,挨打挨多了,就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了。
相比较南衙对刘友嘉的避而不谈,北衙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松江府上海县知县,为何没有执行十五银的索赔。
讨论是极为充分的,最后得到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刘友嘉没钱。
不是刘友嘉真的没钱,而是在朝廷的眼里,刘友嘉名下没有任何的财货,地亩、钱财。
甚至连刘记豆腐坊,都不是在刘友嘉的名下,而是在一名徐富贵的人名下。
有笔正甚至跑到了上海县,找到了姚光启了解了所有始末,才得知,这个徐富贵,早就在万历五年就死了,可是因为没有销户,这个徐福贵仍然活在档案里。
产业是诡寄在死人名下,家宅是租赁远房亲朋,下人全都是和工坊签的劳务合同,刘友嘉主打一个一无所有。
刘友嘉分文没有,姚光启这头还没找到刘友嘉的财产,那头刘友嘉就让徐四海去泄愤了。
刘友嘉的银子在哪里?松江府查实,刘友嘉的银子,都在私人的钱庄里放高利贷赚利息。
这还是稽税院跟着银路查到的线索,也就是稽税缇骑办案不讲法理,百无禁忌才找得到,否则地方衙门查一辈子也找不到。
第一份杂报,讨论的是为何基层判决如此难以执行,是否可以让稽税院帮忙穿透,寻找财物强制执行。
第二份杂报来自李贽,李贽在杂报里,则以矛盾说讨论了矛盾激化的过程,刘友嘉有四次机会,可以避免灾祸发生。
首先是在驴踢人的时候,刘友嘉作为豆腐坊的主人,就该慰劳,而非恶语相向;
其次是马三强养伤时候,刘友嘉但凡还是个人,就该去家中慰问看望,主动承担汤药费;
再之是马三强康复后,索求五银,刘友嘉无论出于道义还是责任,都该偿付;
最后则是在买凶杀人时候,迷途知返,当刘友嘉让徐四海去为难马三强的时候,已经是覆水难收;
整个矛盾激化的过程,居上位者也就是地位上的君子,总是掌控和主导矛盾激化程度;
而马三强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无敌,毫无顾忌,母妻子皆亡的时候,掌控和主导矛盾激化的就到了居卑鄙者手中。
这个矛盾主导者变化过程,十分显著。
而量变引发了质变,当这种居卑鄙者的数量,累积到一种程度,就是天变之日。
李贽从矛盾说去分析其中的矛盾,论述了主导矛盾的主体,在矛盾不断极化过程中的攻守易形。
如果朝廷没有作为,制造这种无敌之人,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将会愈演愈烈。
朱翊钧眉头紧蹙的说道:“徐四海下的命令,的确是打一顿,是这四人在扭打的时候,推了马三强母亲一把,杀死了马三强的母亲,才一不做二不休,强淫了其妻子,听到村里人声犬吠,才狼狈逃窜。”
徐四海四个手下被抓后,交代了为何没有斩草除根,把马自强也给杀了。
因为村里人听到了动静,已经过来查看情况,这四人只能狼狈逃跑,没有继续痛下杀手,否则马三强也死了。
马三强侥幸不死,之所以等不及朝廷的公义,因为他只能先下手为强,否则刘友嘉必然斩草除根。
而第三本杂报,则是讨论了律法缺位,豪右恃势拒偿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