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买了那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后,陈磊便找大哥二哥还有陈父,一起修葺了下。
之前大房陈父建房子,陈磊都有帮忙,这会儿让他们帮忙,自然也是应该的,况且,琳琅这房子,只是修整一下,不是全部推倒重新建,不费什么时间,他们当然是愿意帮忙的。
前屋主这破破烂烂的房子,已经摆在那儿有两年了,据说全家已经住进明亮洋气的新楼房了,这几年,省城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住进了新式楼房,不爱住这种老旧房子了。
因没人住,少了人气,没人维护,所以便快倒了,好在陈家人既有泥瓦工,又有木工,知道哪儿该补,哪儿该修,不像原房东家,不会修整,所以越来越破,这会儿陈家人一顿修葺后,很快房子就像个样子了。
虽然陈父仍然嫌弃这房子破破烂烂,不如他们在乡下建的房子好,但起码能住人了。
对琳琅来说,她是无所谓这房子是不是破的,只要有卫生间,不会漏雨,那就行了,反正她喜欢住城里,毕竟这几年,城里发展的越来越好了,买什么东西都方便,她有点厌烦住什么都买不到的乡下了,所以自是趁着这个拆迁的机会,搬到了城里。
而陈磊自然更愿意搬到城里,毕竟这下做手工活,都不用送东西去乡下,要坐那么远的车了,在城里自己家就能弄了。
至于大房等人的手工活,让他们来自己家拿货就行了,等他们的货弄好了,再送到他们家就行了,这可是省了陈磊不少事,多好啊。
所以看有这等好处,陈磊对搬到城里,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等搬到了城里,发现早上能在外面买早点,中午晚上要不想吃家里的饭菜,就能和老婆孩子去附近的饭店吃饭,每天换着花样吃,陈磊就更愿意了。
虽然琳琅的手艺好,但琳琅懒啊,不可能什么都她做的,她顶多负责炒下菜,买菜还有洗菜,以及洗碗之类,就要陈磊来弄了,毕竟总不能全让琳琅一个人弄吧。
而陈磊也懒啊,他早不耐烦弄这些了,只是这人还算讲道理,没因懒,就让琳琅一个人做事,所以到了城里,看周围有很多饭店,陈磊就经常带着老婆孩子去饭店吃了。
虽然饭店的饭菜的确没琳琅做的好吃,但胜在什么也不用做,吃了碗一推,就能回家了啊,这多好呢。
只要不用做事,饭店里的饭菜做的不如琳琅好吃,他也能忍耐。
琳琅也差不多是这样想的,所以两人倒是一拍即合。
也不用担心天天下馆子花不起,他们赚的钱,还是够他们天天下馆子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