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肉的香气逐渐弥漫了整个后院,陆飞英享受地闭上眼,让香喷喷的味道盈满了自己的鼻尖。
吸溜,看着烤得外焦里嫩的咕噜,兔兔咽了咽口水。
“猪弟,快好了吗”陆飞英迫不及待地问道。
“嗯。”
听到了朱迪肯定的回答,陆飞英哒哒哒地跑回屋,抱着一个巨大的盆出来,一晃一晃地走向了朱迪,在金发青年面前站定后,一个毛绒绒的脑袋从旁边伸了出来,乌黑得像葡萄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朱迪。
那模样,活像一只贪心的黑兔子笨拙地抱着比它还大的箩筐讨食。
朱迪见状牙根有点发痒,他交替了一下手,空出的左手弹了一下无意识从盆旁边露出来的毛绒黑兔耳。
看着陆飞英只能怒瞪着他样子,他笑了,眼睛像只狡猾的狐狸一般眯成了细缝,“管够,不用存。”
存食的习惯不好,食物容易变质。
想到这里,朱迪看着陆飞英的碧眸闪过纷繁复杂的情感,如暗潮汹涌只有经常挨饿的人,才会有存食的习惯。
“你要是再想吃,我再给你抓。”
“哦哦好的。”陆飞英仿佛霜打了一般,有点泄气,咕噜兽是猪弟的,猪弟不喜欢他藏太多食物,那就算了一人一虫似乎并不在一个频道上。
索性陆飞英是个烦恼不过三秒的人,很快就支棱起来,问起了下一件他关心的事情,“那我能存一些肉给发财,等它明天起来吃吗”
发财今晚睡前很疲惫了,陆飞英不想打扰它的好眠,好在房间的隔音各方面很好,就算他们在院子里开篝火晚会,也打扰不到发财。
朱迪瞥了一眼黑发少年,道,“既然是给你抓的,你有处置权,随你。”
陆飞英闻言眼前一亮,指着咕噜兽的背部道,“那猪弟,我要把那个里脊肉留给发财”里脊肉是最细嫩滑软的,适合现在的发财
朱迪
“行行行,你说了算。”他懒得反驳了,反正吃不到里脊肉的不是他。
“然后排骨的部分最棒了,多汁美味。”陆飞英家里虽然没有养过猪猪,但是发财曾经在山上抓过各式各样的动物,偶尔能给家里加餐,因此他也不是一无所知。
“排骨的部分就给猪弟”陆飞英的手指微微下移,偏头神色飞扬地看着并肩站着的金发青年。
黄色的篝火旁,少年的脸一半暴露在温暖的火光中,一半隐入了深邃的夜色中。
唯一不变的是少年那如夜空一般的眼眸,仿佛有无尽的星光在闪烁,照亮了整个夜晚。
“我也有份”朱迪愣愣道。
“那当然,这个可是猪弟的咕噜兽”陆飞英自信地点了点头,理应如此,他最公正的啦。
“所以,我的咕噜兽,里脊给那只蠢狗,我吃排骨。”久经欢场的朱迪并没有被蠢兔子的糖衣炮弹给蒙蔽,他咬牙看着并不知道自己心思暴露了的蠢兔子,“我果然不如那只蠢狗”
兔兔
陆飞英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
糟糕,经典的翻车案例,这种情况在兔兔研究过的很多书中都是灾难现场,一个不小心就是人财两失指的是同时失去金主健壮的肉体和金主巨额的财富。
所幸陆飞英对此早有准备,他立马狗腿地上去捏捏朱迪的肩膀,讨好道,“发财只是只病狗,现在就像是个老人家。”
“给它里脊是因为它咬不动最香的排骨,我这是尊老爱幼,没有别的心思。在我心里,当然是猪弟最重要的啦。”
朱迪看着满嘴跑火车的蠢兔子,冷笑了一声,这件事算是揭过了。
陆飞英松了一口气,他随即看着山一般巍峨的咕噜兽,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肉,问道“猪弟,这么多肉,我们今天真的吃得完吗”
“当然吃不完。”朱迪无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