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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章 惨不忍睹的现场(1 / 4)

砂珠巷,其实原本是杀猪巷,这里在宋代的时候,有个杀猪场。

中国人从宋代开始把猪肉当成餐桌上比较主要的食物,到了明朝之后,猪肉的重要性和普及程度甚至已经超过了羊肉。正德曾经发神经,觉得皇室姓朱,所以就不该杀猪,还为此发布了圣旨。可是根本禁不了,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无不以猪肉为主要肉食,最终这道圣旨也就成了笑话。

在北宋年间,猪肉开始逐步登上主要的餐桌,民间养猪杀猪蔚然成风,砂珠巷这里就有个规模相当庞大的杀猪场。

是以,这条巷子也就自然而然的被称之为杀猪巷。

而经历了元乱,来到了明朝之后,猪肉的地位已经超过了羊肉,尤其是南方,几乎就没有适合养羊的地方,自然就只能供应猪肉。如此大批量的猪肉供应,城里这点儿地肯定是不够用的,这养猪场杀猪场自然就都搬去了城外。而也不知道哪一届知县,觉得杀猪巷这名字过于血腥了,就改了个文雅的名称,叫做砂珠巷。

此时,庞县丞就站在砂珠巷巷口,纵然是过去了三四百年,可他仿佛依旧能嗅到历史当中存在于这条巷子里的血气冲天的腥臭味道。

程煜一路爆土狼烟的带着捕快和白役们赶到此处,庞县丞却是悠悠哉哉乘坐马车而来,走的都是大道长街,而程煜众人却是钻着巷子过来的,节约了不少路程,是以比庞县丞晚出发却还早到了不少。

眼看到庞县丞的马车停在了巷口,程煜急忙一拽腰间佩刀,跑上前去。

拱手一礼,程煜道:“禀县丞,现场已经控制住了,清除了无关人等,只等县尊和仵作前来一探究竟。”

庞县丞面沉如水,塔城一向太平,可却偏偏摊上这么件事。

两条人命的命案,人死在这里头想来已经有好几天了,却始终没有人发现,要不是野狗啃食尸体,且还发生争抢犬吠声大作,也不知这两具尸体何时才能被发现。

更主要的,是包知县年纪大了,已有致仕之念,而县丞虽然与知县品阶相近,想要擢升为知县成为一县主官却是难上加难,好在塔城这些年无论是政务还是治安都是上上之选,包知县已经呈书州府,向上推荐庞县丞去邻县出任知县一职。

庞县丞自己当然也在活动,并且庞县丞与多数县丞不同,明朝一千四百多个县,县丞绝大多数都是举人考授,又或者是各种九品官升迁而来,而这些九品官,多半都是恩拔的贡生,说白了,就是连乡试都没过举人头衔都没有的秀才上举人下们。

而庞县丞却非如此,他是正经的两榜进士出身,乙榜甚至还是个解元,甲榜虽然没能挤入一甲,但在二甲里,也是前三名的位置。像是他这样的人,原本就算仕途不顺,也不至于沦落到县丞的份上。

只能说是倒霉,他当年高中二甲之后,刚拜完其中一名主考为恩师,就接到家书,说是家中老父病故。

不得已,庞县丞只得选回乡奔丧,并且守孝三年(明朝的三年实际为二十七个月)。

而在这二十七个月里,庞县丞也是在苦读诗书,期待着孝满后一飞冲天。

可没曾想,二十六个月都熬过来了,第二十七个月过半的时候,他那位翰林大学士的恩师,却因为在朝堂上死谏,被成化皇帝流放到东北苦寒之地去了。

这一来,庞县丞虽然守孝期满,但那些跟他拜了相同恩师的同榜进士,已经当了官的,甚至其中有一个已经升为五品知州的,都受到了牵连,就更别说他这个尚未真正入仕的。

在京城等了三年也没候到缺,很多人都告诉他,别等了,除非那位大学士被起复,否则他断然不可能候到缺,君不见那位状元郎,如今也只是一任知县,还是个穷乡僻壤不过万余人口的穷县,而原本最为春风得意早在入仕第三年头上刚升了从五品的南直隶知州的探花郎,如今甚至都已经锒铛入狱,被打了个坐赃的罪名。要知道,明朝从建国到亡国,贪污受贿都是最大的罪过,基本上一经认定就再也没有可能洗脱了。现在他虽然没能候到缺,反过来想,倒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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