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金属体贴地吸附在皮肤上,很快被体温焐热,仿佛成了手臂末端一块绝对忠诚、如指臂使的骨头。
他放下勃朗宁,又看向旁边的两把镜面匣子。
铁罗汉给的家伙,确实是好货色。
两把镜面匣子枪身镜面般光滑,几乎能映出跳动的灯焰,木质枪托上的纹路清晰油润,机件咬合严密。
他伸手拿起一把,分量压手,沉甸甸。
这玩意儿火力猛,架势足,拎出去,能吓破不少胆小鬼的魂。
可也就仅此而已了。
他手腕一翻,试着做个快速出枪的动作,那长枪管和宽大的枪身立刻显得笨拙,衣角都被带得刮擦出声响。
太大了,太招摇了。
别在腰后鼓鼓囊囊一团,揣怀里更是凸起明显,走在街上,很容易被人发现。
所以,这玩意儿只适合横冲直撞,不适合潜行藏踪。
好在是明天早晨用,而且还不只是一方势力。
如此,二十发的弹夹容量和猛烈的火力,在那种场合下,就不是缺点,而是能决定生死的依仗了。
王韦忠将擦拭一新的勃朗宁插入腋下的快拔枪套。
那两把沉甸甸的镜面匣子也被他用布分别裹好,一左一右塞进一个半旧的行李袋底层,上面随意扔了几件旧衣服遮掩。
他站起身,走到房间角落那个掉漆的木衣柜前,打开门。
里面挂着几套截然不同风格的行头。
他的目光掠过一套略显扎眼的绸缎长衫,最终停留在一套半新不旧、颜色灰扑扑的中山装和一项深色旧呢帽上。
他利落地脱下身上的衣服,换上那套中山装。
布料粗糙,但版型挺括,能有效地遮掩腋下的枪械和身体的线条。
让这身衣服看起来就像无数个坐办公室的小职员一样普通乏味。
接着,拿起床头一方毛巾,浸了点冷水,用力擦了把脸。
最后,戴上那顶呢帽,帽檐刻意压得很低。
提起那行李袋,沉甸甸的,有些坠手。
走到门后,停住,屏息凝神,侧耳倾听了片刻门外走廊的动静。
只有一片寂静。
拧动门把手,侧身闪了出去,身影迅速融入了门外昏暗的走廊光影之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