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玉京,是帝国的首都。
因为在此建立城市时,有炼气士从地底挖出了十二根参天的玉柱,因此得了这个名字。
作为庞大帝国的首都,虽然被外敌入侵,洗劫过,可从外面看来,它依旧伟大,无可撼动。
八国联军的动乱刚刚只在一周前结束,然而这里已再无战争的疑云,民众如以往那样生活,走动,好像那战争是百年前的事情了。
城门口这几日加强了警戒,几位看起来职阶不低的长官都站在门口,双眼敏锐地盯着每一个从城门底下经过的人。
就连路过的马车的车箱,牛车上放的稻草都要被翻开来仔仔细细查验,杜绝有人藏身在稻草堆或者马车夹板中的行为。
那些古怪的伎俩,在这千百年的历史和传说之中都已变得不稀奇了,像是被人看烂的帽子魔术,看久了只叫人打哈欠,全然没有新奇,以外,的感觉。
然而百姓们早已习惯了这阵仗,玉京这地方,随便一块砖头砸下去,哪里不能砸倒一片出来?
他们的生活,还是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中继续下去,一如往日。
玉京,这座古老而又伟大的城市,还沉浸在它长眠不醒的幻梦之中。
这几天里,城门守卫官阮金吾已从人群里揪出了许多的危险人物。
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再古怪的伎俩,花样,在耍过千百次之后也只叫人觉得无趣,拙劣。
即便有些偷天换日,乔装打扮通过城门的伎俩,阮金吾未亲眼见过,然而这些所谓妙计也在说书人的嘴里说烂了,就是路边小孩也能说上几个套路,方法。
这几天里,他揪出过办成农户的江洋大盗,假装算命先生的白莲教,扮做戏子,混在戏团里涂脂抹粉的钦犯。
说起那个扮做戏子的钦犯,阮金吾现在想起还想笑。
因为那家伙实在是太蠢了,明明脸上涂得雪白,好像是抹了一把墙灰在脸上,然而他的手却是黝黑粗糙,这样的一双手从戏服里伸出去,不得把小孩子给吓哭了?
阮金吾正发笑时,手底下官兵急慌慌上前通报:“大人,有一队人不太对劲,被我们拦下了。”
“不对劲?”
阮金吾揉了揉眼角,什么人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他跟着官兵来到城门底下,看见被拦住的是三男一女,都骑在马上。
为首一人趾高气昂,长得不高,干瘦,面相猥琐。
他穿着一件神色马褂,马褂上别着一条金表链,好像怕别人看不见一样,胸前口袋里那金晃晃的怀表露出一半表盘来。
他的手指上也戴着好几个戒指,红的绿的金的,闪闪发光,这就叫人明白他为什么要戴墨镜了,因为恐怕他一抬手便会闪到自己。
“下马。”
阮金吾上前示意刘半仙下马来。
达官贵人,富家翁他是见得多了,深知这些人与平常人没什么区别,所以并没有如常人那样,畏惧这些看起来十分气派的“大人物”。
刘半仙不理会他的指示,而是很不高兴地转过头去问尹秀:“我有几年没回来了?”
“刘爷,七年。”
“那怪不得了。”
刘半仙啪一下将扇面打开,上面画的是一只碧水麒麟,麒麟每片鳞片上都嵌着金粉,眼睛更是用祖母绿画的,在阳光下闪着众人的眼睛。
“怪不得什么?”阮金吾沉着脸。
“怪不得你不认识你刘爷啊!”
刘半仙将扇子几乎要戳进阮金吾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