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别人哪里该去管这事儿。
西苑永寿宫,嘉靖皇帝看到魏广德的奏疏也没有拒绝的道理,很自然点头同意,之后的批红程序也就顺理成章。
人生三大喜事,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三天时间,魏广德交上去的奏疏就回到他手里,上面内阁和司礼监都已经批示,剩下的自然就是魏广德要求见尹台尹掌院,确定请假的日期。
嘉靖皇帝自然不会给魏广德特别照顾,都是按照朝廷的章程批的,婚期一共两个月时间。
只是在这个时代,因为交通的不便,朝廷还是很人性化的对此有具体要求,简单来说就是假期是从魏广德到家那一刻起开始计算,回乡途中消耗的时间是不算在假期内的。
除此以外,其实明朝官员们还玩出了一个最最重要的增加假期的方式,那就是逾期不归。
明朝对于官员请假后逾期不归或是谎报告假事件的处罚是比较宽松的,一是因为大家都这么做,说不好哪天就发到自己头上,二自然就是告假后长期未归自然就可以安插自己人上位,总不能让公务受到耽搁。
在明太祖洪武时,定下制度,省亲、祭祖等事假,除却往返路程,准假时间一个月,可到了明孝宗弘治年间,有官员上奏假期太短,明孝宗这才下令把准假时间提高到两个月。
而关于回乡省亲的审核批准,在明太祖朱元章洪武时是最严格的,内外官员告假都需要上奏,待朱元章亲自裁定,再由吏部复奏。
到明仁宗洪熙年间的时候发生了变化,这位仁慈的大胖子,在洪熙元年对于内外官员的回乡省亲奏章基本都是一一照准,导致洪熙时告假回乡的官员比比皆是。
风气一带坏就不好了,而且那时也没有相应的惩罚制度,有许多官员、学生都逾期不归,比如在宣德年间,礼部尚书就曾上奏有多达六十多人的监生,回乡省亲逾期不归。
在明宪宗成化年间,针对这种现象进一步制定规范这种行为,成化十一年规定,在京官员离家十年以上者,才可以允许官员告假回乡,否则没门
或许是条件太过苛刻,到了成化二十三年,皇帝又下诏稍微放宽了政策,从十年改为六年,六年没有回乡的官员,通过审核的话,允许告假回乡省亲。
其实在魏广德请假奏疏里还忘记了一件事儿,如果嘉靖皇帝不是之前得到过锦衣卫的奏报,大概率是把魏广德的奏疏打回去,那就是对于官员请假结婚,需要同窗和同乡官员担保方可。
只是类似魏广德这样的,在考取进士前还没成亲的比较少见。
对于这时代大部分进士来说,高中的年龄大多都在三十上下,这个年龄的举人老爷们早就已经完婚了。
二十来岁中进士也有不少,可大明朝不搞晚婚晚育,男女十六七结婚才算正常。
制度一宽松,就会有官员钻空子,以此谋私,成化皇帝开了一个小口子,很快就被官员们撕开成为一个大豁口,再也堵不住了。
既然朝廷严审请假,那么请到假期的官员就大多选择逾期不归,难得有个放松休息的时间,而且仗着官身也可以做很多事儿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