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择抬起手指着达奚长歌:“就正如现在,明明是我召唤出来了六翅骷髅杀了那么多普通百姓,可是就因为我救了他们两次,他们都愿意相信我说的话,而不相信你的辩解。”
这句话一说完,所有人都愣住了。
“烧死他!”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然后立刻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烧死他的喊声此起彼伏,比之前的浪潮还要汹涌。
可是无择却面不改色,眼神里一点儿愤怒都没有。
他慢慢的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胸膛。
胸膛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并没有闭合,能看到他只剩下半颗心。
“我早就应该死了的,可是师门只剩下我,我怎么能死?师父他们蒙受不白之冤,只有我来为他们伸冤了......是我弄丢了书信,我该死,但我还不能死,必须接受惩罚。我有通灵之心,心分两半,一半属于灵界一半属于人界。我在人界犯了错,所以我自己割掉了我人的那一半心脏。我留着通灵的这一半,就是为了让自己苟延残喘的活下来,为师父他们讨要一个公道。我修行十年,终于可以通灵召唤恶魔了。”
他苦笑:“可悲吗?我一个佛门弟子,却能召唤恶魔。”
他将衣服穿好:“师父说,苦行僧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世人减少灾厄。以我们的肉身来承受苦难,为世人解脱。我虽然不懂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我们就要受苦受难。但是师父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苦修十年,也不曾违背过师父的教诲。哪怕我已有必死之心,也依然奉行苦修之道。但我今天穿了一件新衣服......这件新衣服是为我自己穿的。”
“我真的,真的......很早很早之前就想穿一件漂亮新衣服了。”
他笑,这次笑的释然。
“我知道自己杀不了明王的,我也不想杀他。他那么爱惜自己的名声,所以让世人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比杀了他更为残酷。这才是报仇,师父说,修行要放下恩怨......对不起他老人家,我......放不下。我想,师父他一定会怪我的,哪怕我现在已经做到了让世人都知道明王做了些什么。”
他的身子缓缓的飘起来,漂浮在半空,身体散发着金光。
“我知道自己罪不可恕,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我死后也会坠入地狱。我后悔,但我还是会那样做。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揭发明王的名目。我死之后,我之肉身,任由你们践踏任由你们摧残。”
他庄重的盘膝坐在半空之中,庄重的把那个钵盂和佛珠都放在自己的腿上,双手合十。
“师父......弟子应该不能见到你们了。你们在天国,我往地狱。所以请原谅弟子,今天穿了一件新衣服。”
他闭目,心口突然爆开。那剩下的半颗心脏顿时化作了血雾,然后他的肉身从半颗之中笔直的坠落下来。
人群向四周散开,唯恐溅自己一身血。
安争从远处疾掠过来,一把将无择抱住。
无择,无择......不就是,没有别的选择了吗?
无择眯着眼睛看着安争,笑着带血:“谢谢你,但是很遗憾......你救不了我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