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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八章 十年生死(1 / 3)

那人在不停坠落的低级血蝙蝠之中,完美的借助了每一个遮挡物。而他又悄无声息,双手抓着一个坠落下来的血蝙蝠,当这个血蝙蝠因为角度而可能让他暴露的时候,他的身子就会迅速的转移到另外一个血蝙蝠上,所以夏侯但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个人接近。

等到夏侯但有反应的时候,那个人的剑已经在自己咽喉前面了。

夏侯但是个苦孩子出身,他十四岁就跟在军队后面走,军队走到哪儿他就到哪儿。好像一个小尾巴似的,谁也甩不掉他。后来队伍里好心的士兵就把自己的口粮分给他,慢慢的,他就成了这支队伍的一个家人似的。

十六岁,他被破格招收入伍,因为那个带队的将军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将军亲手把大羲军队的军服发给他,亲手把铁盔给他戴在脑袋上,亲手为他将那柄象征着大羲军人身份的横刀挂在他的腰畔。

这个将军,叫陈重器。

那时候陈重器在军中历练,甚至那支军队里的每一个人都不知道他就是大羲的皇子。那个时候的陈重器年轻气盛,意气风发。带队训练,突击演习,甚至真真正正的把队伍拉出去突袭山匪营地,这些事没有人比陈重器做的更好。他在军中赢得了尊敬,得到了所有该得的奖励,然而就连他的上司也不知道,他是大羲皇子。

大羲的军队构成,步兵以一千二百人为一营。而骑兵,以六百人为一营。当陈重器功成意满离开他带着的一营骑兵的时候,上面的将军才知道这个年轻人,竟然是大羲圣皇的儿子。

自此之后,这六百人的骑兵营,被称之为亲王营。

几十年之后,夏侯但已经升为正三品的将军,地位仅次于圣殿将军。这一切,都是陈重器给他的。

当得知陈重器被贬黜为民的时候,夏侯但没有人犹豫,回到亲王营,带着六百铁骑,跨越七千七百里赶赴京城。这是杀头的大罪,但他不怕。上面的人当然知道他带兵进城,圣皇当然也知道,但是没人过问......这六百铁骑,就是圣皇送给自己儿子的临别礼物。

只是可能连陈无诺都没有想到,下面的人已经胆大包天到了这个地步。

六百铁骑,十去六七。

而夏侯但,那剑已经刺破了他的皮肤。

但是那长剑戛然而止,似乎被什么力量禁锢在那。长剑不住的颤抖着,发出嗡嗡的声音,显然持剑的那个人在反抗着,下一秒那长剑就可能脱离禁锢。就是在这时候,夏侯但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男人,站在那此刻后面。因为距离太近,因为看的太清晰,所以他看到了那个黑衣年轻人左眼里,有三个蓝色的星点迅速的旋转着。

安争从血培珠手串里提取出来一把匕首,这把匕首是他在金陵城的时候从明法司后来的不公开拍卖的物品之中选出来的。金品巅峰的法器,名叫满天星。

安争在那个刺客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从后面左臂搂住了他的脖子,右手握着匕首刺入了他的后腰。

一刀,两刀,三刀。

匕首每一次刺进去,都在那刺客的后腰里转一下,所以每一次刺入再拔出,都会在他身上留下一个血洞。只不过短短一两秒钟的时间而已,他的后腰几乎被安争刺的切断开。

安争松手,那此刻软软的倒了下去,他回头看的时候,眼神已经涣散了。

“多......多谢。”

夏侯但抱拳,然后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伤口,那剑距离刺穿他的动脉已经只差那么一点点了。如果那黑衣年轻人出手再慢一点点,他必死无疑。

安争没有说话,俯身从那刺客的身上翻了翻,翻出来一些法器之类的东西,然后手里的匕首一划,竟是剖开了那刺客的小腹。一颗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妖兽晶核被安争挑出来,收入血培珠手串之中。夏侯但看的瞠目结舌,安争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样,似乎早就看出来这个刺客不是人而是召唤兽。

将妖兽晶核收起来之后安争抬起头看了看那天空上低空盘旋着的低级血蝙蝠:“这是他们的首领,曾经我杀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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