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有的,而且比西边更成熟更完善。
首先要清楚,所谓制度就是大家有共同遵守的条文。
说白了,无非就是权丽的分配和约束,缺一就不应称之为治度。
正如钱老先生所说,咱这边历史上的那啥一直是缺乏对君王约束的,有也不过是道德上稍作限制。这样看来,岂非也只是另一种人制
好制度能够自行更新,不断发展,然而历朝历代却是君权侵蚀相权,一直往错误的皇帝急权方向走。
而且,王朝的覆灭,如果简单的将其原因归结为年日久远,制度必然腐化,似乎有失偏颇。
常言说的好,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国人往往就是太聪明把制度也“弄活”了,正是如此,我们才需要“死的”制度。
一切事务均有章可循,虽然蠢,虽然效率低些,却是最基本的“法治”精神。
如果真的一切事务均有章可循,又何须各种“解读”
事情怎么就不能简单说清楚呢搞的事情办好了是上面方向定得好,办错了是下属领悟不到位,这实在是一门大学问。
总之,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很难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
就历史经验论,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有利而无弊,也绝不能历久而不变。
要讲一个朝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个朝代的人事。制度虽像勒定为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
而且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是互相配合,形成一整套系统。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肯定是有种种必要才出现的。
任何一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避而判定。
最后,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
说到历史的特殊性,则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
来回顾一下历史
从汉代说起。
皇位世袭,是天朝已往条件下一种自然形成的方式。
皇帝是国家的首脑,象征此国家之大一统;宰相算是朝廷的领袖,负一切实际管理责任。
首先看汉代经济方面,土地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时间一久形成兼并,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使朝廷的减轻租税政策,全失功效。
后人批评光武有事无政,只是人事好,没有立下好制度。
结果就是,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皇帝坏了,而正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国家也就开始滑坡。
最后汉代察举也有些问题。
一则其权在地方长官,不在地方民众。如何分发,则悉听朝廷命令。选举权完全操之在上。
二则学问与书本,却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资本。
三则造成魏晋以下门第社会之流毒。
再看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