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3)

文中,葛思岚不过是位侧面描写的炮灰人物,到了快完结前,才出现了一回。

因而,文中没有详细的描写葛思岚,当时还是读者的她不明白为什么25岁的葛思岚没结婚25岁了,即使在城里,这个年纪的一般都要结婚生孩子了。如果嫁出去了,那葛成林对她这个出嫁女没有什么办法吧。

现在,她成了葛思岚,接收了葛思岚的记忆。大概可能是因为葛思岚长相太普通太平凡了,又相视过高,自诩是干部子女还有也许也因为母亲在66年被父亲送回老家天天被批斗,身为子女,大概也是没有什么心思相亲结婚的吧。葛思岚是旧式小脚女人程珍珍言传身教出来的闺女,大概也不会成为自由恋爱的参与者吧,更何况她也不是窈窕淑女,自然便没有君子好俅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原主本就没有吃苦耐劳的好品质,在家里就是一位只知道与弟弟争东西的姐姐,当然从来没有争赢过一回。她不懂到了什么山砍什么柴的道理。学好不容易,学坏一下子,跟着会吃喝嫖赌的丈夫,她也学会了抽烟赌博,她父亲一个月寄一百块给她,她还是欠了1500元的赌债,带着丈夫儿子们有三个是鳏夫丈夫本来就有的,最小的那个是她生的回娘家求救。很无语,只能八个字形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其实,当初葛思峰要求自己去更艰苦的地方,但程珍珍坚决反对,说如果他去,前脚走,后脚她上吊死了算了。也是对儿女不同的态度,让葛思岚离家时满怀悲愤,无论父亲替她准备多少钱和物品都没用。

二十五年的高龄,与十五六年的少女少男上山下乡,那结果,想一想,就知道不好受,近十年的差距,多大的代沟啊能好好相处,才怪。

葛家,也真是绝了不过,一儿一女,就有如此可怕的重男轻女,令她这个老妖怪深深地打了个寒颤这个角色不好演啊,不是演一日,演一月,也不是演一年,演十年,是演一辈子呢

思想上的代沟,是无法逾越的

她得好好规划规划,她可不想下乡吃苦呢上一世她那种情况都可以免去上山下乡之苦,这一回她也算是个干部子女,还不大上山下乡的范围内,就不信她处理不了这种情况。

在原文中,其实葛思岚如果真不想去,她还是可以让自己生病,可以摔断自己的脚,只是原主没有这个狠劲,还有一些赌气,气父亲,气母亲,气弟弟不然她这一生也走不到那么惨。也可以跑去与父亲划清界限,她本来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不在上山下乡的范围之内,大可以撕破了脸,大闹特闹,可原主又没有这个魄力。

不过原文中的程珍珍也没有得了好。

正在这时,房门又被敲响,程珍珍的声音响起“阿岚,出来,跟阿娘去黑集看看,正月初一有什么好东西”儿子瘦了,大过年的也没吃什么好东西,她手里握着丈夫的工资,听说黑集里有好东西。

“哦”葛思岚随口应答着,眼神却是冷清清地,微微抬头,放出精神力,屋内只有一个程珍珍,屋外也无一人,她集中精神力,意识一放收。下了秒,房门外的程珍珍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而房屋内,背稳稳地靠着滕椅的葛思岚双眸紧逼,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片刻后,才懒洋洋的睁开不大不小的双眸,嘴巴上扬,喜道异能又提升了。没有晕厥,只有片刻的晕眩罢了。

将程珍珍收入空间,躺上十年八年,不说不再碍了葛思岚的眼,她十分看不怪这个小脚女人理直气壮的重男轻女行为。就是对她程珍珍自己也是好事,她一个小脚的文盲女人,就算天天晚上查问丈夫的行踪又如何还不是烦得葛成林一有机会就下黑手,送她回老家挨批斗,这本来可以避免的,说起成分,那葛成林自己才是地主出身,那时候的共产党员可有不少是资本家或是大地主出身的呢。

如今瞧着还算年轻的程珍珍,受了几年批斗后,就比实际年龄老十几岁,四十多岁的年龄生生成了六十岁的老太婆,最后还得了子宫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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