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件事来,就算是一贯看知青不顺眼,对他们满是嫌弃的陆英,对她都持有一种肯定的态度。
对于孝顺的人,别人多少也会有点儿好印象。
“以她那勤奋劲儿,平日里上工比男知青做的都好,要不是还养着家里,怎么也不该把日子过得这么差的。”
“不过她和陆三成是怎么回事儿?”
“陆三成都懒成什么样儿了,晚上也混不到什么吃的,以刘知青的勤劳程度,她回程的时候,陆三成按理来说应该已经在家里躺下了才对。”
因为这两人多少都有点儿名气,尤其是陆三成还是村子里的本地人,她们就更加了解。
对于两人遇见的事情,也提出了自己的异议。
“陆三成的性子,大家多多少少也听说过,平日里偷鸡摸狗,谁家要是吃点儿什么好东西,他肯定要上门死皮赖脸的蹭着吃一顿。”
说起这个来,所有人默默点头,陆三成在村子里是个名人。
他是村子里有名的混子,因为出生那年地里多收了三成,名字就起成了陆三成。
本来他的出生就有点儿好运气的意味,加上他父母就生下他一个儿子,对他宠的不得了。
偏偏他从小就娇气的不得了,受一点儿累就哭,让他干活就生气。
他爹娘看着他哭就心疼,就只能精细的养着他,不敢逼着他让他学习下地的手艺。
结果前些年年景不太好,他又被娇惯的不愿意吃糠咽菜,为了养活一家人,也让儿子能吃点儿好东西,他爹就冒险进了山,结果没能活着走出来。
他娘因为舍不得受苦,即使家里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依旧儿子想要什么,就尽量给他什么。
最后陆三成即使年景不好,也没见什么狼狈,他娘却为了供他操劳过度就这么去了。
因为他在在灾年里,偏偏闹死闹活的要吃好东西,最后逼得父亲冒险出事,母亲劳累身亡。
因此很多人家,老人一旦有了过于娇惯孩子的想法,家里人就会有人用陆三成举例。
可惜虽然他的父母都去了,没有人继续养着他了,他却依旧不知道勤奋为何物,不愿意自己养活自己。
因为村子里好歹都有点儿血缘关系,也不可能看着他饿死,平日里就东家一顿西家一顿,顺便偷摸一点儿好东西,他也就这么活了下来。
每逢别人家吃什么好东西,无论人家请不请人,他都是第一个到的。
既然人已经来了,加上他也是真的能一把抹下脸皮,死皮赖脸的留在人家家里不走,直接坐在饭桌边上等着,最后也能多少吃到一点儿。
因此在村子里,他比村长的名气都大。
村长不可能所有人都认识,但陆三成一定没有谁会不认识,就算是小孩子也是一样。
毕竟是死皮赖脸跑来自己家,和自家人抢吃的的混子,肯定是所有人都记忆深刻。
“昨儿不是木匠叔家的小雅姐,在去给高知青送汤水的时候,回程路上不小心崴了脚磕到头了吗?”
别人都当这个只是简单的意外,只有陆果知道,这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女重生了。
因为重生之前,就是因为一不小心踩滑了落到了沟里才会去世,刚刚重生还没反应过来,结果就直接摔倒磕到了石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