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背景故事和设定,就是按照台本欺负一下上台的小朋友,然后以不弄伤他的程度把小朋友挟持在身边怪笑两声,然后就等超人出现把我一脚踢翻就可以了。
被踢翻的时候请尽可能飞得远一点——这个来自导演的要求算是这份工作唯一的难点吧。我尽力飞了,但到底飞了多远我自己也不清楚。
超人是由口香糖拟人化诞生的虚拟人物。算是口香糖宣传自己的一种手段吧。
但无论如何,来看舞台剧的单纯的孩子们都很开心,像我,还有担任主持人的那个年轻女大学生也能通过这种兼职赚到钱,于是倒也没什么不好的。
回到更衣室换了衣服,也来不及洗澡,我随意用毛巾把身上的汗擦了擦,然后用lynx喷雾在腋下,前胸,脖子周围喷两下,就匆匆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还有下一份兼职等着我去做。今天穿的是白色t恤,棕色牛仔裤,灰色的帆布鞋,还有塑料手表——百货店的修表店卖的20块一个的那种。
我解开自行车锁扔进车筐里,用力蹬着踏板爬坡,前往下一个打工地点。是在青山街77号。路程不远,但由于坡度很抖,大概需要骑行20分钟。
蹬着自行车穿梭在被治理得井井有条,川流不息的街道,我喘着粗气,一个冷颤,没两分钟又变得浑身是汗。
今天气温30度。天气预报是这么说的,但我觉得至少也有35度。天气预报或许故意少报了几度,谁知道是为什么。
之后来到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红灯亮,我停了下来。
我抬头默默眺望人流不息的街道。那些鬓角湿透,穿着裹得严严实实的西装,垂着脑袋面无表情地匆匆赶路的上班族,脸色清一色摆着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
绿灯亮,我再次出发。我学着他们,也在脸上摆出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继续在这个每个人的价值都得不到任何体现的汹涌人流中缓缓前进。
我希望能成为他们的一份子。我想活下去。如果这样做能让我融入社会,像个正常人一样活下去的话,我愿意这么做。
我愿意这么做。我张开嘴,发出声音。
在西餐厅结束打工回到家时已是夜晚21:00点。穿过漆黑的小巷,经过光洁的倒映着绚烂霓虹灯光的大街,我进入一片路灯幽暗,声音寂静,行人寥寥无几的一片住宅区。
拐了几个弯,经过一家油漆店和墓地,回到了我如今居住的名叫“明华公寓”的单人公寓。
我生在金海市,如今依旧生活在这里。在金海市和沿海城市京港市的房价高得像个笑话,租房的租金也是一样。所以在父亲离开后,我和妈妈搬到了偏郊的建筑史60年的公寓。
我撑着疲惫的身躯,扶着温热的铁栏,酸痛的双脚踩在厚实的水泥制成的阶梯上,向自己的屋子走去。
明华公寓一共有6层,我住在4楼402室,一个楼层有四间屋子。我对面住着的似乎是个大学生。每晚22:00点准时会传来弹吉他的声音。站在走廊里靠近他的房门就能清晰地听到。
走廊的窗户开着,没有一丝风吹进来。天花板上白炽灯周围有几只蛾子飞来飞去。走到门口,拿出钥匙打开房门,咔嚓一声,钥匙拧开。
我面无表情地走进去,里面一片漆黑。我关上门,于是传来沉重的闷响。像是有谁在背后重重给了我一记闷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