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网成员退回了莫名的深邃之地。
我回归了现实。
前后有人接近,手里的枪闪着异光,突然间,发射出几道色彩奇异的射线,我早在他们开枪的一瞬间就跃上空中,身子旋转,发射念刃,将他们斩杀。那光线击中屋外的一栋房屋,融化出一个大洞,又将后面一堵墙也融了。
这是什么武器?它的威力仅次于桑格温的烈焰,如果被击中,哪怕有念刃,后果也很是不妙。
开火优先的战争狂,加上不惜性命的意志,他们也经历了不少苦难才能做到这一步。
但很少有人不顾忌家庭,不爱妻子和后代,更多时候,他们是在为家人拼命,而不是为了尊严而奋斗。
也许他们只是想好好活着。
威胁这些军人没有用,但当他们在后方的亲人受到威胁,就不一样了。
但是...朗基努斯,你真的要做到这一步?为什么不撤走呢?
因为我迟早都得这么干。
我是在弱肉强食的废土,文明崩溃的边缘,黑棺的法制保护了弱者,可并不保护黑棺之外的人。
我对那军官说:“你的新玩具落在我手里了。”
军官说:“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说:“我叫朗基努斯,你呢?”
军官犹豫了一瞬,说:“洛曼。”
我说:“很好,洛曼,放弃你们所有武装,投降,跟我走,离开这鬼地方。这是我最后的通牒。”
军官说:“痴人说梦。”
我说:“那之后的所有死者,都是拜你所赐。”
我走出藏身处,他们的位置瞒不过我,我先攻左侧,一道念刃将五人砍倒,在另几人开枪前,我用牧羊将他们困的动弹不得,又将他们连成一片,又一道弑神,他们倒在血泊中。
我用耳机说:“洛曼,十个。”
洛曼怒道:“杂种!畜生!你在哪儿?我来找你!”
“不必了。”
我找向前方,见一群士兵朝我这边悄然前行,手里拿着那种异光步枪。
我施展无痕,一瞬间出现在他们阵中,随后施展血刃,他们都被拦腰斩断。
我说:“洛曼,三十个。”
洛曼也许咬着牙,不发一语。
我又找向东面,突然间,警笛声大作,避开他们射向我的导弹,发射念刃,他们各自找了掩体。
我听见绿面纱说:“小心,他们可能布置陷阱。”
多谢,这可真没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