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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狼群之血(2 / 3)

我是一匹狼,确切的说,我在海怪的回忆中,海怪是一匹狼,或者说是狼人。

与我同行的狼群都在以狼的形态奔跑着,那是一群极大的狼,体长超过了两米。

我们在前往神庙的途中。

我的前足跛了,这不影响我奔跑,可我不能跑得很快。族里的萨满说,这是一种诅咒,我这辈子注定无法摆脱,连狼人的血脉也治不好。

我身旁的一匹狼低吼着靠近,说:“海怪,跟上,狼群要加速了。”

海怪——我——呜咽了一声。

狼群开始飞奔,这让整个奔跑的过程有了一种沛然莫当的雄浑气势,仿佛我们如同洪水,而不是仅仅只有十匹。

我竭力跟上他们,因为狼群不会等迟缓的独狼,如果我太弱,比老弱的狼更弱,我就会被抛弃,而现在的局势下,这太过危险了。

他们毫不留情地越跑越快,似乎是故意的,我绝望地在后头哀嚎着,这并非意志力可以弥补的事,而是先天不足,他们不该要求我与他们一样。

但他们犯了个错误,没有狼在前面放哨。

突然间,一群血红的人影从山坡跃下,冲入我们侧翼,我看见风怒被那红色人影扑倒在地,而熊牙被两个敌人打翻。

头狼喊道:“是斯密茨血族的仆从!反击!”

与斯密茨血族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多年,我们应该预料到途中会遇上埋伏,但头狼太傲慢了,他毫无防备。

我们停止奔跑,转身迎战,那是一些血食尸鬼,是斯密茨血族精心培育的战士。他们强壮而嗜血,数量众多,爪牙能撕裂狼人坚硬的皮肤,伤势连狼人都难以轻易治愈。

我们变成了狼人形态,用利爪和牙齿撕碎这些怪物。他们的数量源源不绝,从草丛和树林中不断扑向我们。

其中几个盯上了我,两个在前,两个在后,前方的两个猛然冲刺,我用爪子将他们逼退,但后面的两个扑上我的背部,疯狂撕咬我的血肉,我在大喊,可听不见自己的叫声,随后,我倒地了。

我听见繁花喊道:“救海怪!”

头狼:“让他去!”

让他去?是啊,我是残废的狼人,被狼母所抛弃的受诅咒者,从我诞生的刹那,我对整个族群就是累赘。

背上的剧痛如针一般刺入我的心脏。

我看见一束阳光下,我的母亲朝我微笑着,说:“海怪,你要坚强,妈妈是不会放弃你的。”

她身上的花香传入我的鼻子。

我睁开眼,鼓足力气在地上打滚,一口咬碎了血食尸鬼的脑袋,又一爪子将另一个开肠破肚。其余两个试图抓住我的双足,可我跛的那只脚一缩,它抓了个空,随后,我用完好的那只脚摘掉了它的头。

剩下的那个咬上我的气管,我用爪子连刺它数下,将它撕烂。

我躺在地上,血液不止地朝外流。我的同伴也在苦战中不断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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