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之内,原本酒客们谈笑的声音,因为响起的旋律而安静了下来。
有些不明觉厉。
倒不是第一时间就在脑海里勾勒出歌词的画面感,乍然听到一首陌生歌曲旋律,大脑是需要去接收和体会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被一上来的舒缓旋律俘获。
这旋律温暖里,带着丝丝愁绪,轻民谣的风格,这种格调简直过于致命。
也说不上来好在哪里,许是词,许是曲,许是与当下后海歌手们与众不同的风格,也许是养眼的主唱,反正,就是心里赏心悦目的一种样子。
喜欢即是正义
酒吧店内,散座上的几位少女,已经在举着手机录制着。
而在酒吧门外,一旁经过的年轻结伴们,脚步因乐声而逐渐放缓,驻足朝内观望
麦克风前的林意,在唱完前半段歌词后,自我意识里也颇觉满意,不愧是没有经过后来酒精和烟枪熏染过的嗓子。
随着手指在键盘上蹁跹,跟着旋律节奏,林意的身体也小幅度摇晃起来,酒吧舞台边沿的灯光由下而上照耀上去,露出半截的脚踝洁白晃眼。
翻袖口、卷裤脚、毛毛边缘的袜子,细节之处,整个身型是打在酒吧内吊起的显示屏上,举止投足之间开始显露出一种叫做“范儿”的东西。
而且是与当下后海流浪歌手的主流范儿不同。
那主流范儿是什么呢
应该是这样的不修边幅、破旧夹克、泛白牛仔裤、老圆头皮鞋概括而言,是忧郁的丧,最为致命。
所以,林意的这一身形象,像是主流里闯入了一个另类,随着开头的旋律一齐闯入客人们的眼里时,引发了一小波讨论
“啊,这主唱的打扮,还挺有个性的哈。”
“是挺有个性诶,上来一句话不讲,就直接开唱的。”
“阿巴,说不上来,不过,撑得起白衣的,得需要一张脸,主唱算是后海一条街上来脸帅的驻唱小哥了吧”
对于泡酒吧的年轻人而言,追求潮流个性的时尚,他们更为热衷。眼下,林意一身装束,对于年轻的审美,是是一种冲击。
被人群包围、议论着的林意微微一笑。
来之前,他就明白一个道理后海老炮们活的就是一个范儿
你有范儿,就备有面儿,被人前追捧,就得竖大拇指。当你的范儿能够抓住旁人眼球的时候,那你就是万人迷。
君不见,学生时代的高老师做事很盲流,但组乐队时,依旧有全校女生捐款。为什么在范儿这方面,人家是不缺的,琴棋书画什么都会一点儿,小吉他也溜得飞起,小诗也到处飘,等这样的范儿塑造起来后,就很容易化名为利。
这就叫人活一身范儿。
在这个还算讲究白衣飘飘诗人做派的审美年代,有范儿就是王道。
当然,至于后来流量世界里牛鬼蛇神出来吼一嗓子也能万人追捧,那不谈,那已经进入到一个审丑审美的焦躁年代。所以啊,后来的新时代人,在反观前辈时,会不屑前人审美,但反过来,又何尝高明到哪里去
洞窟酒吧里,歌声在继续。
“嗯这是首什么歌没听过呢”
卡座一旁,靠在内饰梁柱上的秦老板,嘴里呢喃着。
看着眼前舞台中央这一幕,精致妆容的眼眸里,有种叫“意想不到”的神色。相比于林意营造出的范儿,她更加在意的是这段听着不错的旋律,嘴角勾起一抹妩媚的幅度。
原本,开这个酒吧,就是满足自己心愿之举。而接纳在校兼职歌手,就是希望自己酒吧的驻唱少点江湖气,她喜欢年轻、朝气的东西。没有人不喜欢看漂亮的东西,她也不例外。可没想到,始于颜值的,却是给自己带来不小的惊喜。
“这首歌你听过没叫什么”
秦老板随口向站在一旁的酒保小哥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