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儿可以给身体做个检查吗?”周歌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你是在问我嘛混蛋德雷克?”络腮胡头也不回地反问道。
“这儿就你一个人。”
络腮胡摇了摇头:“你知道的,这种事对于我们生活在城外的人来说是很珍贵的,就算有也是被大帮派控制在手里……怎么了,你不舒服?”
“唔,随口问问。”周歌心里叹了口气,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或许真的只能问问那个百事通了。
络腮胡在柜台里翻了半天,最后一脸心疼的走过来,把一叠皱巴巴的纸币塞到了周歌怀里:“拿着吧德雷克,我也只有这1000克朗了,剩下的1000我下次还你……”
周歌接过这1000克朗,伸手拍了拍络腮胡的肩膀,叹了口气:“都特娘的不容易啊!”
说着,他就转身朝外走去。
该说不说,这络腮胡虽然满嘴脏话,但是个好人。
正当周歌刚跨上自己心爱的小摩托时,络腮胡从窗户里探出个脑袋,大声问道:“特娘的德雷克,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去找个人!”
“找谁?”
“维克,百事通维克!”
听完周歌这句话,络腮胡面色一变,连忙开口说道:“臭小子你疯了?他可是混道上的,听说城里都有关系!我们和他不是一路人!”
周歌扭过头,对着络腮胡笑了笑:“人这一生,总会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和不得不见的人。”
说完,周歌发动摩托一骑绝尘而去。
络腮胡看着周歌离去的背影,沉默了许久,最后骂骂咧咧地关上了窗户:
“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会装逼了!”
……
有了摩托之后就轻松多了,没多久周歌就到了一块明显是集聚地的区域,周围也终于有了“人气”。
周歌掏出名片,对照着背面的地图骑了半天,终于在街角找到了维克的地址。
接着,在一次鸣笛,一次加速,一次急刹,一次开灯后,成功地把摩托变回了胶囊,塞进了左臂上的圆环凹槽内。
维克给的地址是他的店面,而他的店是一家修车店。
此时正有几个工人围着一辆越野车东敲敲西打打,除此之外,柜台后还坐着一名装着机械左眼义体的青年。
周歌凭直觉走向了柜台,在抹掉额头上的冷汗后,他敲了敲柜台,和那个青年打了个招呼:
“维克是吧?”
那青年抬起头,看到周歌后瞳孔一缩,随后迅速恢复了原状。
尽管如此,周歌还是捕捉到了这一变化,他眯着眼,淡淡开口:
“你认识我?”&lt;/div&g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