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祭祀之好羞,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献。
共祭祀之好羞者,先王、先公及先后、夫人,平生所好,祭祀则特羞之,事亡如存之意。夫齐则思其所嗜,则其祭也,可以不羞其好哉!虽然,求所难致,伤财害民,以昭其先之好僻,则君子亦不为也。孔子为政于鲁,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共簿正;则先王不肯求所难致,以伤财害命可知矣,则仁丧纪宾客,故使共王膳羞之官共之也。或言丧事,或言丧纪之事。丧事,丧之在我者也;丧纪,丧之在彼者也。丧纪之事,丧在彼,而我有事焉者也。丧在彼,我以礼数纪之,故谓之丧纪。
凡令禽献,以灋授之,其出入亦如之。
掌客所谓“乘禽于诸侯,各如其命之数”;聘礼所谓“乘禽于客,日如其饔饩之数,士中日,则二双”,与此官所谓“凡用禽献”者法也。令献禽,则以此法授之,使知所献之物与其数,及其出以给用,受而入之,则亦以法焉;其法盖详矣。如上所言,则其存而可见者尔。
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膻。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膳禽不会。
春行羔豚,夏行腒鱐,秋行犊麛,各行鱻羽,各以其时物所宜。郑氏以“羽为雁”,误矣;谓之羽,岂特雁而已。鱼谓之鱻,则以别于鱐故也。膳膏香者,膳用牛膏也;牛,土畜也,方春木用事之时,则宜助养脾故也。膳膏臊者,膳用犬膏也;犬,金畜也,方夏火用事之时,宜助养肺故也。膳膏腥者,膳用鸡膏也;鸡,木畜也,方秋金用事之时,宜助养肝故也。膳膏膻者,膳用羊膏也;羊,火畜也,方冬水用事之时,宜助养心故也。
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举,则陈其鼎俎,以牲体实之,选百羞、酱物、珍物以俟馈。共后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
内则以狸为欝,则气无所泄,而其臭恶;盖鸟皫色而沙鸣,则其臭如之。狸与欝文虽异,其义一也。先言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然后言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豕盲视而交睫腥,则所谓腥臊膻之不可食者也。
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饮食,亦如之;凡掌共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
凡掌共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者,此七物有掌之者,有共之者,有掌而共之者,各掌共其物,以待内饔共膳也。盖内饔掌王及后世子之膳,则宜选取于群有司,以备珍膳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