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亮眼的火星从炭盆里迸射出来,“啪”的一声响,便消散得无影无形了,炭火特有的那种焦枯的糊味,弥漫在温暖的帐篷里,还有几分迷人。
曳莽突利失几乎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个嫡兄,他以为这草原上他已经没有敌手了呢。
李承乾突然问他有没有什么想法,他还有点懵,不认识李承乾之前,他是时时刻刻都有想法的,不干倒他嫡兄,他就吃不好、睡不好。
如今有了李承乾,他什么都不在乎了,有这么大的一尊神在,他哪还有什么危机感?他从头发梢到脚后跟都是安全感。
“弄死他!”曳莽突利失兴奋的大叫起来,他最恨的人就是他的嫡兄,从小到大一直都活在他的阴影里,弄死他,一定要弄死他。
李承乾阴恻恻的一笑,轻轻的从箱子上跳下来,回手拿起一壶酒,对着壶嘴喝了一大口,然后淡淡的说道。
“你有这个想法就好,暂时不急,时机还不够成熟,现在打得过他,但打不过你那个干病不死的爹,而且打他的话,大唐有可能会干预,这些都不能不考虑。”
“噢,我听你的。”曳莽突利失的脑子以前也不闲着,自从李承乾跟他深入交流过之后,他原本就不太灵光的脑子,便彻底的闲置了。
反正他拼尽全力也还是说不过李承乾,他脑子转一百八十个弯也还是转不过李承乾,输成了习惯,服从也就成了习惯。
“听我的就对了,”李承乾边说话边脱外套:“这些东西你好生安置一下,够过个好年了吧?”
曳莽突利失瞠目结舌的盯着李承乾,见过钱的人和没见过钱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些东西就够过个好年?够过七八百个好年了。
李承乾惬意的往兽皮床上一躺,笑吟吟的看着曳莽突利失,就喜欢他这副没见识的模样。
李承乾忽然心里很难过,好像有点羡慕曳莽突利失,傻子的世界多么的简单,看到眼前有好处就能没心没肺的高兴。
他就只看到了这些金银珠宝,看不到这些金银珠宝的背后是多深的罪孽。这是杀了几万人才换来的财富,几万人的背后就是几万个家庭的悲剧。
当这滔天罪行积攒出足够的怨念,他就将成为整个草原的公敌,粉身碎骨是他最好的下场。
现在李承乾真的理解了这些草原上的人们,为什么屡屡南下了,因为他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一旦有点天灾什么的,南下还能抢点,守着草原就是等死。
虽然各部落之间常有大大小小的劫掠和战争出现,但是一般都不会火力全开的大杀四方。
李承乾不一样,他就在草原上肆意的乱杀,他是一点不在乎,反正无论谁胜谁败,死的都是胡兵胡将胡地子民,总好过让他们有精力去侵扰大唐。
李承乾恨这些突厥人,李承乾因为喜欢突厥,挨了不知多少的骂,还误杀过汝南公主,甚至丢掉太子之位跟这个也不能说一点关系没有。
但是李承乾没有后悔过,还是心像一盆火似的跑到草原上来了,结果曳莽突利失拿他当傻子。
一味吃他的、拿他的,却不肯信任他,还强暴了他小妾的奶妈,真是一分一毫也没把他放在眼里。
当他看到真正的突厥人是多么的无耻和凶狠之后,当他看到真正的突厥人是多么的虚伪和狡诈之后,当他看到真正的突厥人是多么的野蛮和卑贱之后,他开始反思曾经的自己是有多么的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