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讲究孝道的国家,古训《增广贤文》中曾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意。”动物尚且知道孝道,更何况人呢?然而,事情往往就怕矫枉过正。
曾子所提倡的孝本身对中国传统美德的塑造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结果却也摆脱不了被束缚的命运。在宋明之后,甚至有一种观点叫“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
类似这种“变态”的观点还有很多,而在很多人印象中,这些观点都来自孔子,其实不然。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而孝道成为系统理论则归功于曾子。曾子可以说是儒家孝理论的集大成者。
《孝经》作为儒家论述孝道的一部经典,其全面性和浓厚的政治化色彩标志着儒家的孝道理论达到了顶峰。而孔子曾批评曾子:“人不可以不孝,但不能愚孝。”原因在于曾子的孝道理论过于极端。
曾子的《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诚是孝的延伸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政治化,成为“以孝治天下”的理论依据。
曾子认为,忠君可以作为家庭伦理观念“孝”的组成部分。
他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中说:“事君不忠,非孝也;立官不敬,非孝也。”这表明,忠君的忠义成为孝的一部分,不忠君就是不孝。
这意味着在曾子的理论中,忠已经被纳入孝的范畴,孝所适用的对象由子女对父母的孝,变成了社会中的人对君主的忠诚。
汉朝以孝治国,按照“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原则,要求地方郡国向朝廷推举孝子。然而,这种做法逐渐被扭曲,形成了一种“愚孝”“假孝”的陋俗,并走向极端。
其表现一是欺世盗名,二是惊世骇俗。而我们所熟知的“二十四孝”,恰恰就是这种极端化的产物。
但值得指出的是,“二十四孝”是元代才出现的,而元代恰恰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转折时期。后代所谓的“压抑人性”的礼教,如缠足等,正是在元代大兴的。从“二十四孝”的内容来看,并不符合传统孝道的本来观念,特别是“埋儿奉母”等故事,更是灭绝人性。
它强调的是对父母愚昧的、甚至奴隶般的服从和忠诚,而这正是统治者所需要的。因此,可以说“二十四孝”并不代表孝道的真精神,而是一种扭曲。
传统孝道需要弘扬,尤其是在老龄化的21世纪更是如此。然而,“二十四孝”所传达的精神并非真正的孝道,并不值得我们去学习。《说文解字》中说:“孝,善事父母者。”
而《尔雅·释训》对其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这里说的“孝”,其实就是孝敬,需要分开来讲。孝,就是养亲,赡养老人,保证父母的物质生活。
但物质上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亲亲”,即尊亲,从精神层面上关心父母,消除老人生活中的孤独感,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然而,有一点需要明确:孝敬不等同于孝顺。孔子说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时就一定不能顺。
孝一定要避免愚孝,如信奉“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观念,侍奉父母不论对错曲直,绝对顺从,这才是愚孝。
例如“郭巨埋儿”“割骨疗亲”等野蛮残忍的“变态孝道”,在统治者的宣扬下,这些行为被普遍视为所谓的美德,并在社会上产生相互攀比的心理。这就是封建孝道的糟粕。
一味的愚孝悲剧,就像《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和刘兰芝。我们不赞成一味追寻传统礼教,拘束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也不赞成极端的享乐主义,把父母的安逸看作理所当然,从而麻木不仁。
真正的孝道是一种平等关系:“父慈子孝”,即父母要慈祥,儿女要孝顺,这是双方的责任。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意,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利了。
但如果生而为人,连父母、亲人都不知道孝顺和尊敬,那么也与禽兽无异。
在物质丰盈但亲情观念淡化的今天,“不养父母”的新闻屡见不鲜。而曾子一生身体力行地践行孝道,其孝道思想中的精华部分,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