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后再看,见谅哈!!!!
一下子看那么多人围上来,又是在这样人少的小路。
先前在岔路口遇到那俩小混混,还镇定自若的姚婧,立时变得有些惊慌。
更加后悔,来永新县城,没将霞姐一起喊来了。
眼见自称辉哥的长发青年,嬉皮笑脸的走到跟前,她下意识往徐一可身边靠了靠,等挨到徐一可,她仿佛生出了些勇气,主要,她醒然过来,几个人里,除了她以外,都是高二年级的小屁孩,遇到事情,当然是她这个大学生出头。
于是,她只得鼓足气势,冲拦在面前的长毛斥声,“你教不教训他,和我没关系。请你让开!我们要去吃饭了!”
“吃饭啊?正巧,我也还没吃呢。”叫辉哥的长发青年,穿着花衬衫,他手往眼底下一抬,袖子缩起,露出腕上一块金闪闪的表盘,装模作样的低头看了眼,之后,又扭头冲那个哈腰站身后的小眼睛问,“阿武,我这都很久没回永新了,这位小妹妹想去吃饭,你知道现在哪里有吃饭的好地方吗?”
那叫阿武的连忙上前哈腰回答,“饭菜味道好,要去老余家那边,要想吃的实惠点,要去北关……”
“去你妈!什么实惠不实惠,还当我是以前呢。”辉哥仿佛被说的有些挂不住面子,当即就又踹了阿武一脚,之后一甩腕上的金表,还特地将衬衫衣领下的金链子给拽了出来,喝骂道,“老子是差钱的人吗?!快说,哪里的饭店最好,要最贵的!”
“最好的,我觉得新开的白云生活广场,里面有家饭店很好……”阿武还没说完,见辉哥又忽又扭头看来,他不由咽了下唾沫,终于理解电视里说的“红颜祸水”是什么意思了,本想着,以前的老大从市里回来,刚好遇到几个姿色惊艳的小妞,尤其是那个大胸的,还想着,那么识趣,至少能得到老大另眼相看,却不想,短时间内,就已经被揍两次了,早知这样,他还不如留给自已来呢。
他心知,老大这是要在小妞面前装叉啊,于是,就又连忙改口道,“不过,永新最好饭店,是新开没多久的斐小厨,就离这里不远,过了一中,再走两个路口就到了。”
“斐小厨?我倒去看看,能有多好。”辉哥撇撇嘴。
作为土生土长的永新县人,两年前觉得县城混没前途,就去市里跟了一个大老板混,期间也听说,永新发展的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快,他却不以为然,小县城再发展,还能比得过城里?两年时间在外算是混出了头啊,这次“衣锦还乡”,发现县城比之他离开前,确实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真这样发展下去,再过一两年,他就准备回来,在市里虽然混得舒服,可在那毕竟是给人大老板办事,哪有回来自已当老大舒服。
不过。
现成就是县城,就算这个曾经的小弟,说是最好的,估计也就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