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下也是有光的,关键是知道往哪儿看。
关键是知道怎么看。
但我不需要光。不像从前。
从前,我的眼睛只能看清一定程度的黑暗,但我现在拥有的视觉让我看到了前所未知的世界。现在的我,能感知到自然之中不存在的色彩、相差和明暗,能看到那些抵挡怪物的高墙绝非固若金汤——它们像戏台上斑斓的幕布一样,一揭就破。
有时我真希望自己看不见眼前的东西,但随后我想起来,如果我没有适应这
而有时我又会想,死了是不是更好。
我拖着的那个人比我的目力要差。其实应该说,他在黑暗中几近全盲。只有我肩上的荚囊在这漆黑中泛出微弱的光亮。
这点光亮根本不足以让人类的眼睛看清,更何况我们还正在以如此的速度行进。
他惊慌失措,每一步都踉踉跄跄。
他在这的酋首。
所以我掳走了他。他必须看到这
我几乎在拎着他走。强大的怪力全靠我身上覆盖的活体肤甲所赐。
它覆盖我的全身,牢牢贴紧我的皮肤,就像是千万个微小的钩齿挂进血肉。我甚至不确定这起伏不平的坚硬外壳和我自己的身体到底如何区分。我已不像从前。我的身体曾经疼痛难忍,被这种猫舌头一样的细密针板包裹全身的感觉曾经令我恨得咬牙切齿。
但现在我不再介意,因为这感觉意味着我永远都不孤单。
我曾以为自己听到过这身甲壳的声音在我脑海内低语,它一边向我倾诉,一边生长覆盖了我的全身,但现在我认为那个声音只是我自己,想要阻止自己在疼痛和孤独中堕入疯狂。
至少,我更希望是这样。
我脚下的岩石十分光滑平整,形成原因并非熔岩的流动,而是因为那些东西来来往往给磨平了。它们生活在地下深处,从地底的土层中涌出,就像蜜糖果实腐烂后从中钻出的蛆虫。
虚空。
我在这潜藏的真正威胁和恐怖——他们根本不懂“虚空”的真面目。那些到达地面进行猎杀的只是前哨和先锋,真正生活在彼端的生物,地面上无人能够理解。
如果他们确实了解了真相,就会避之于千里之外,绝不会靠近艾卡西亚曾经屹立的土地半步。但是,凡人们太过善于遗忘。时光冲淡了往昔的恐怖。用鲜血和痛苦换来的教训,如今大多只在旅人们聚在营火边讲鬼故事时依稀可见,或者是在民间的习俗中残留一二——在火炉上挂起一束皎月珍珠,对内瑟斯祈祷家和人旺,或是在门外留下几只羊牲满足野兽们的口腹。
但虚空的造物并不是寻常的掠食者。
当我还是襁褓中的婴儿时,我记得我见过一群外出狩猎的克糜蝼放倒了一头受伤的斯卡骆什。我哭得不成样子,但我并不会因为克糜蝼杀了那头温顺的巨兽就憎恨它们。那是它们的天性。地面上的动物厮杀只是因为饥饿,并不是邪恶。
而虚空物的残杀理由只是因为你是个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