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盈莹继续耐心地向熊建林解释,“确实,骗购外汇罪需要一定的金融知识和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普通人就不会涉及。”她接着说,“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普通人的信任和无知,让他们成为骗购外汇的工具。”蓝盈莹看着熊建林,认真地说,“比如说,他们可能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让普通人帮忙兑换外汇,而这些外汇实际上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熊建林听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这些人利用了。”蓝盈莹微笑着点了点头,“没错,我们要保持警惕,同时也要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了解这些犯罪的手段和危害。”
熊建林感慨地说:“盈莹,你作为一名法官,对法律如此精通,真的让人佩服,我就不一样了,对这些法律法规简直是一窍不通。”
蓝盈莹微笑着回答:“建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和短板,无需因此感到沮丧。如果你有兴趣,我们可以一起探讨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专业人士的知识,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养。它关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了解一些基础法律知识对你来说也会很有帮助。”
熊建林对着蓝盈莹问道:“盈莹,你能告诉我刑法里面到底有多少种罪名吗?”
蓝盈莹微微一笑,目光温和地看着熊建林,然后详细地解答说:“根据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记录的罪名总数为483个。这其中包括了从轻罪到重罪的广泛范围,如财产犯罪、人身伤害、公共安全犯罪等,每一项都对应着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罚标准。不过,法律是一个不断演进的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条款可能会得到修订或者新增,所以保持对法律的关注和学习是很重要的。”
熊建林向蓝盈莹提出疑问:“盈莹,你知道刑法里能判死刑的罪名一共有多少个?”
针对熊建林的提问,蓝盈莹细致地回应:“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共计46个。这些罪名涵盖了一系列极为严重的犯罪类型,比如故意杀人、严重贪污腐败、贩毒大案、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等,体现了法律对于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个人基本权利的高度重视。同时,中国在运用死刑时采取谨慎态度,并持续致力于减少死刑的应用,推动构建更加文明、公平的司法体系。”
蓝盈莹继续说道:“建林,你曾经所背负的罪名中,有两项就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那便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熊建林的声音低沉,带着难以言喻的情感:“盈莹,当你宣判我死刑的那一刻,你心中是何感受?当你目睹我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你的脑海中又在想些什么呢?我记得,那时的我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拼命挣脱法警的束缚,如同一只困兽,死死地拽住你身上的制服。那时的你,虽然心中尚存一丝怜悯,但对我的苦苦哀求却视若无睹。我清楚地记得,我哭着喊着说我不想死,可你却依旧无动于衷。那时的我,无论怎样挣扎,都难逃一死。然而,谁能想到,今日的你,竟然成为了我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