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头正在换衣服的周凌云则是浑身一颤。
这,这是对自己说话吗?
他,叫自己亲爱的?
天啊!
原来偶像剧里的土味情话,听了真的会让人上头,哪怕对象是个恶魔。
就像“你知道我想喝什么吗?我想呵护你”一样,尬得脚趾抠地却又忍不住心动。
那么,我该答应他?
还是该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呢?
可是……真的好想回答他一句“是啊”!
严初九被招妹舔得没感觉痒,或者恶心,反倒有点痛。
垂眼看看,发现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道伤口,正在丝丝渗着鲜血。
如果是平时,严初九肯定要斥责招妹一通,不过这个时候,终于还是宠溺的任由得它。
他甚至还说了一句,“嗯,给我弄干净一点!”
轰!
昨晚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来。
最后的时候,他似乎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时间,周凌云就脸红耳赤,心跳如狂,感觉站都站不稳了。
艰难的扭头透过门缝看去,结果却发现自己兴奋了个寂寞。
严初九根本不是在对自己说话,而是在安抚那该死的疯狗——招妹!
突然间,周凌云就有点吃味。
这个家伙,似乎对一条狗都比对自己温柔呢!
唉,人不如狗系列又添实锤!
我这待遇,连招妹的零头都比不上,扎心啊老铁!
她咬着唇换上衬衫,宽大的衣摆垂到大腿,带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裹得她像只偷藏进巢穴的兔子。
她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看见自己通红的脸颊和眼底未褪的水光,忽然想起刚才他转身粗急呼吸,嘴角忍不住偷偷翘了翘。
原来他对自己,也不是那么无动于衷的嘛!
毕竟“喜欢就像咳嗽,想藏都藏不住,他刚才那反应,分明就是嘴上什么都不说,身体很诚实嘛!
当她推开门时,严初九正弯腰给招妹擦爪子,阳光透过舷窗落在他湿透的发梢上,泛着细碎的金芒。
这画面,莫名有点“岁月静好”的味道,就是可惜,主角之一是条狗。
严初九听见动静,抬头看去,目光在她身上顿了顿,这姐们儿好像不再拿自己当外人了,身上仅仅只有一件衬衣。
他的喉结又滚了滚,忙移开视线。
再看下去,怕不是又要上演\"理智与情感\"的终极对决,而以他的自制力,大概率会输得很惨
两人出了舱房,来到外面的客厅。
严初九指了指沙发,“坐会儿吧,我去给你煮点姜汤。免得你感冒了。”
周凌云忙摆手,“不,不用,我没事……”
没等她把客套的话说完,严初九已经走进了厨房,显然不是跟她商量,而是宣布他的决定。
周凌云只好坐下,忍不住偷偷抬眼打量他的背影。
他走路时肩膀微沉,大概是伤口在疼,可刚才却半句没提——这个男人似乎习惯将硬气都露在外面,温柔却藏得像深海里的珍珠,不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
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
可是……大哥,你这藏得也太深了。
爱要大胆说出来,我才会比你更大声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