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情况,原本负责宫廷事务管理的内务府,眼见着新兴的资本家们陷入了无休止的恶性内斗之中,他们决定不再坐视不管,而是主动出击,自行创建了属于内务府的自行车厂,还给自行车起了一个“永久”的品牌名,把熟练工的工资定下来。
与此同时,内务府巧妙地借助了当时广泛传播信息的报纸媒体,详细公布了一套全新的工人工资体系。这套体系将工人的工资根据工作年限、熟练程度以,及所生产产品的合格率等因,素划分为十个截然不同的等级。
其中,最低一档的工资水平被明确规定下来,而且这个标准正是参照那些资本家们,在恶性竞争时所承诺过的工资数额来设定的。这样一来,实际上就相当于向整个社会上,确立了一个工人所能获得的最低工资基准线。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工人们的工作经验逐渐积累,技能水平日益提升之后,工会便会介入其中,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评级颁,并颁发证书确认其能力等级。
如此一来,工人便能依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获取相应等级的工资报酬,一旦热潮过后,资本家再想降低工资,那可是要吃官司的。
谁也没有想到,这场看似只是普通的自行车厂之间的商业竞争,竟然还意外地引发了大秦历史上,首部具有深远意义的《大秦帝国竞争法》的诞生。这部法律背后的理论依据,便是“竞争”二字。关于“竞争”一词的出处,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着名思想家,庄子所着的《庄子·齐物论》一书,书中提到:“有竞有争”,意思是相互追逐叫做“竞”,相互辩论则称为“争”。
并逐,一起追赶,比如逐鹿中原,就是大家一起追赶那匹鹿,比喻争夺天下;对辩,面对面对某个观点进行辩论。
关于竞争的描绘,在《齐物论》中的全文是:“有左有右,有伦有义,有分有辩,有竞有争,此之谓八德。”与此法对应的就是《大秦帝国反垄断法》。
这部法律所依据的正是儒家一直以来倡导的中庸思想。那些思维敏锐且具有深刻洞察力的人士,只需匆匆一瞥,便能立刻察觉到其中蕴含的深意——这分明是儒家对皇室操纵法家心生不满之后,再度起用推崇庄子学说之人的结果。
而此时,新兴的儒家势力更是迫使法家,颁布了那部令人瞩目的《大秦帝国反垄断法》。其用意不言而喻,旨在限制内务府插手干预政务之事。
就在留守总管为此暴跳如雷之际,首相却不动声色地向秋月暗暗示意。
原来,这部所谓的反垄断法,表面上似乎是在约束皇室的权力,但实则是为了打压那些有可能成为,新内务府一般的资本家群体的崛起。
如此一来,便可确保整个大秦帝国始终只会存在,唯一的一家内务府,从而维持政治格局的稳定与平衡,保证皇帝始终于握有大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