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里每个参与这次行动的人都减去一年磨勘期,优秀人员还有个人功。
例如张永安就因为那篇报告,被徐光启下令记了一年功。
他对说出那番话的钱武也很是感激,对这个因为受到自己鼓励、留下来没逃跑的伍长很是看好。认为这个人能克服害怕、欲望等情绪,将来可能成材。
所以他把钱武写进了有功人员名单,认为以钱武的表现应该受到表彰。同时推荐钱武进入巡捕营教导队,让他有更好的条件学习,方便以后考军校。
顾炎武在文书上看到的,就是这些密密麻麻的名单和文字。从没有接触过这类工作的他,对此咋舌不已。
他本来以为一个百人队的文书工作没有什么难的,此时才认识到自己小觑了这件事。
如果不认真去做的话,他连文书的本职都做不好,更别说担任见习指导员、做好士兵的思想工作了。
再看到这次出兵消耗的粮食、油料等物资,他更是感觉到军队的耗费之大——
一场一弹未发的战斗,都要消耗这么多。士兵立下功劳,也需要朝廷赏赐。
如果战斗激烈些,估计耗费会更巨。难怪朝廷要加征辽饷,当今皇帝要征收有产税。
不过看着张永安对麾下士卒大多是记功而没惩罚,甚至连逃亡的士兵如何处罚都没提出意见,顾炎武提出疑问道:
“《纪效新书》说:凡行列不齐,行走错乱,擅离队伍……俱治军法。”
“为何张中尉对这些人,没有提出惩罚?”
张永安有些为难道:
“这些人逃亡事出有因,巡捕营也没定下如何处置。”
“本官打算等上面定下了,对他们一并惩罚。”
顾炎武对此摇头道:
“不然!”
“赏功的同时必须罚过,才能让士卒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不能让他们觉得逃亡也无所谓,大不了就是没功劳。”
说着,他还抨击徐光启,认为这个人太软弱:
“要我说,徐学士就是太文气、治军还不够狠。”
“若是有士卒开始逃亡时,就杀几个逃亡士卒祭旗。”
“这次逃亡的士卒,也不至于这么多。”
张永安闻言反驳道:
“军法要由军法官执行,这是陛下定的。”
“难道要像旧军那样,对士兵随便砍头、体罚?”
“新兵训练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军官把练不好队列的士兵吊起来,结果晒死了几个人,险些引发大乱。”
“陛下知道后很是生气,规定由军法官执行军法,普通军官只能对士兵关禁闭。”
“后来还是徐学士请求,才给了军官鞭刑权力,并且限定为十鞭。”
“这是陛下的仁德,难道你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