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而沃特超级英雄演艺公司成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推出周边。
当然这些周边是不包括队长这个人的。
因为队长作为一名英雄在几十年前就已经被认定死亡。
而以队长本人为原型的各种周边玩具,则是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付版权费。
虽然现在队长活过来了,但从法律上来看,活过来的队长和几十年前的那个队长根本就是两个人。
所以林恩虽然可以利用队长的肖像,来制作各种周边赚钱,却没有办法阻止其他人利用队长的形象来赚钱。
考虑到打官司实在是太过麻烦,所以林恩根本懒得跟那些人去扯皮。
象征性的推出几款队长的周边之后,林恩接着便开始运营其他超级英雄的周边。
光照会的许多英雄在民间的知名度其实并不高。
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大家知道有这么个人,也知道他很厉害,但具体是怎么回事,就不太过了解了。
例外的是斯塔克和小蜘蛛还有格温。
斯塔克不必多说,他本身就是那种骚包型的富家公子,在民间的声望很高。
在成为钢铁侠之前,他就已经基本上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
格温和小蜘蛛经常在外面行侠仗义,打击罪犯。
所以他们两个人在纽约的知名度也不低。
只不过出名的是他们两个人的超级英雄身份,而不是他们本人。
不过这也刚刚好。
因此第一波推出的周边以格温,彼得还有斯塔克三个人为主。
包括手办,海报,联名授权等一系列的商业活动。
而不管在网络上这些人到底怎么吵,怎么骂,当这些相关的联名商品出现在市面上的时候,顿时被一抢而空。
导致小辣椒不得不紧急联系相关的工厂,加快生产速度。
至少沃特公司的第一波商业操作,迎来了一大笔收入。
当然这些商业收入除了一部分用来维持公司的运转,发放给公司的员工以及各个超级英雄的工资之外,还会有一部分的分成给到超级英雄本人。
斯塔克这种级别的富豪,肯定是不会在意这点收入,所以他的分直接转到了沃特公司的账户当中,用以维持沃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
而在得知自己的收入之后,最为高兴的就要数格温了。
作为一名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格温的生活不算差,但跟真正的富豪是肯定没有办法比的。
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富二代,口袋里也其实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有钱。
一个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才多少?富二代口袋里又能有多少钱?
更不要说格温这种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了。
自从他得到超级英雄的能力之后,也从来都没有想过利用超级英雄的能力为自己谋取利益。
她一直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孩,所以也从来都没有想过问林恩要钱。
当然两个人作为男女朋友关系,林恩送给他的一些礼物她也不会拒绝就是了。
只是平时想要买点贵重的东西,格温还是需要好好考虑一下的。
而这第一波商业活动的分红,到格温手里就已经有了数万美元。
而随着销售额越来越高,分到格温手里的钱财也会越来越多。
可不要小看了这么点钱,这么点钱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庞大的财富了。
要知道格温的超级英雄形象目前还只是在纽约的范围内比较火,还没有推广到全美地区。
如果能够推广到全美地区,不说是日入斗金格温这种人气超级英雄,每年分红拿个几十上百万完全绰绰有余。
因为公司所要负担的东西很多,所以签订了形象授权之后,公司给超级英雄的分红并不高。
一般名气比较低的英雄,分红可能就只有百分之几。
就算是斯塔克这种,也不会超过百分之十。
这可不是林恩资本家思想作怪,而是纯粹的公司的负担很重。
因为除了保证超级英雄的日常生活之外,公司还要给这些超级英雄提供日常训练的场地。
找人训练他们的基础技能,应对各种紧急状况时的办法。
甚至还有让皮姆博士带领的研发部门负责给超级英雄开发独属于他们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