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的血液。
新鲜的肉。
这对于吃了一年多腐肉的大狗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美妙时刻。
它们正要动嘴,默加德悠悠转醒,看到白狗的血盆大嘴,脑中一激灵,摸过手边一块砖头,狠狠砸在白狗的头上。
白狗歪了歪头,口中吐出人言,“没死?”
狗能说人话。
若是寻常人看到了,一定以为自己见鬼了,默加德却不这么认为,他拼尽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跪在白狗面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狗神显灵!请保佑我大难不死,多福多寿!早日发财!”
“狗神”二字取悦了白狗。
它还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人。
心中泛起一丝玩味,竟生出了做神的想法。
但它没有这么容易同意,它要见识一下默加德的决心,笑着对默加德说:“想要我保佑你可以,把替你收尸的那个人杀了,送到我面前。”
默加德二话不说,拿着那块砸狗的砖头去找了替他收尸的人。
一个好心的老太太。
他把老太太杀了,拖到白狗面前。
亲眼看到它们如何分食老太太的尸体。
默加德的心中没有一丝惧怕,反而充满兴奋,看得一双眼睛红彤彤的,血丝不停迸发,体内的血脉疯狂偾张,血液沸腾到了极点。
实际上,他的选择没错。
这三条狗来自外星球,拥有这个世界所有人都没有,又极度渴望的能力,精神力。
它们帮默加德做了很多事,也享受了很多具新鲜的尸体。
默加德的胃口越来越大。
它们的胃口也越来越大。
渐渐不满足其他人了。
开始对默加德的家人下手。
狼心狗肺的人,他们家人的肉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越痛苦,越好吃。
事到如今。
默加德除了哈里森,已经没有亲人了。
那是他唯一的血脉,他不想断掉。
于是把目光放到了别人的身上。
比如毛遂自荐的路易莎。
路易莎是警员,可以修改警署内部的信息,让他放心杀人夺财不被发现。
他不用依赖这三条狗也能照样发财。
可惜。
路易莎进去了。
没关系。
他再跪一次就好。
何况。
他还知道这群狗的秘密,是通缉犯。
他可以挟持这个秘密,保证余生衣食无忧。
白狗听到默加德的声音,懒懒地撩了一下眼皮,斜了一眼地上的开膛破肚的尸体,又望一眼默加德虔诚的脸,“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们长得不像,基因也不同。这不叫献祭,最多叫打牙祭。我们可不会给你任何东西。”
默加德知道他们会拒绝。
苍老的脸兴起一个狰狞的笑容,“如果我有更美味的东西跟你换呢?”
白狗盯着他。
漆黑的眼睛闪过一抹期待。
“帝国公主。”
“皇室血脉。”
“能不能搏得狗神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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