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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舞伎(2 / 2)

娘生的第五个孩子,也是女儿,祖母这回连养都懒得养了,直接把孩子溺毙在马桶里。

也是老天看她可怜,那日伶官来村里挑人,一眼就挑中了刚满七岁的她。

伶官给爹娘的原话是这样的——

这丫头四肢纤细,柔软,是个跳舞的好苗子,你们家生出这么个女儿,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就这样,她成了乐户。

乐户,是指入乐籍的人户。

有跳舞的,唱曲的,唱戏的,耍杂戏的,以及熟知音律,演奏各类乐器的。

虽然乐户为世人所轻,但好歹是吃公家饭的,每个月和当官的一样拿俸禄,有二两银子呢。

爹娘见女儿被选中,高兴地在家门口放了几串爆竹。

街坊邻里都过来道喜,都说鸡窝里飞出一只金凤凰。

她也高兴。

她高兴的是,就算娘以后生的还是女儿,也能在家里,在村里挺直腰板,不用觉得低人一等。

从被选上,到成为真正的乐户,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要走。

伶官说了,钱难挣,屎难吃,二两银子能不能赚到,就看你挨的棍棒多不多,流的眼泪和汗水多不多。

多,你就能挣到。

不多,你就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

舞队也分三六九等。

长得好,跳得好的,有点关系门路的,能给皇上跳舞,给贵人跳舞。

命再好些,被贵人看中赎回去,放在内宅里,那便是得了好造化。

也有那命苦的,只能去教坊司卖艺,穿着轻薄的纱衣,在台上跳给各色男人看。

若是有哪个男人瞧上了,银子掏得足,也能春宵一度,与妓女没什么两样,不过是卖得贵一些,偶尔还能挑挑客。

阿满一不想滚回去,二不想自己将来沦落到教坊司卖艺,侍候男人。

年仅七岁的她便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跳出点名堂来。

这是她唯一的出路。

想出头,真的就得拿命搏。

别人一天练五个时辰,她练六个,七个。

别人一顿饭吃七分饱,她吃五分。

别人跳累了,往床上一躺,呼呼大睡。

她不睡,暗中琢磨着要怎么穿衣,要怎么打扮,要怎么媚眼如丝,怎么让男人们心生怜惜。

十年。

整整十年。

她终于如愿的跳进了皇宫里,成了殿廷朝会舞乐中的一员。

这一年,她十七。

十七岁的阿满,野心勃勃,她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有的只有一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身体。

这副身体能腾空跳跃,也能像柳枝儿一样,弯成任何一种男人喜欢的姿势。

她决定用这副身体,为自己搏一个好前程。

她的目标是皇帝。

一个人的野心是藏不住的,它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从你的心里跑出来。

一个眼神,一句喟叹,甚至一个动作。

而在深宫里,一个毫无背景、只会跳舞的女子,最不能有的便是野心。

仅仅是为皇帝跳了一支舞,仅仅是在跳那支舞的时候,她往皇帝那边多瞄了两眼,伶官就把她从前排,调到了后排。

她不甘心,追问为什么?

伶官看着她,冷笑一声说:“有些个心思,不是你能动的,动一动,别说是你,连我都是个死字。”

后来她才明白——

深宫三千佳丽,每一个都削尖了脑袋想争宠,她们怎么会容许她一个卑贱的舞伎,生出非分之想?

为什么宫里每年都要添新的舞伎?

旧人去了哪里?

旧人都化作了深宫里的,一条条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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