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凌父的说法,他们住惯了,不喜欢搬来搬去,方便就好。
而凌瑾晞住别墅,就是为了养那颗大槐树,也不知道为什么,凌瑾晞一看见那棵树就觉得熟悉亲切,所以专门买了一栋别墅来养树。
凌瑾晞回到家,抱着季微凉傻笑。
“咳咳,你如果十九岁那没问题,你现在三十多了,我可真不吃你撒的娇。”季微凉推开他,皱了皱鼻子。
“微微明明很关心我,为什么不直说?”凌瑾晞才不相信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呃,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季微凉懵了,她咋不知道自己很关心凌瑾晞呢?
“微微是在害羞么?”
“其实没有。”季微凉去拿凌瑾晞带回来的吃的。
“没关系,你不承认我也知道。”凌瑾晞开心地投喂季微凉。
然而事实是,季微凉不喜欢任何宠物,确切的说,季微凉不喜欢任何麻烦,别人养的宠物是可爱,但是要她费心她就不愿意了。
好吧,凌瑾晞爱脑补就让他自己脑补吧,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微微,我们明天去试礼服吧。”凌瑾晞已经订好了店面,明天就可以去挑款式和配套的珠宝。
“不用,我有。”季微凉一挥手,一袭华丽得不可思议的衣袍突然出现在对面沙发上,正开门的凌父顿时手一抖,钥匙也掉地上了,他身后还跟着来拿碗的凌母……
“咳咳,”季微凉咳了咳,“我先上楼了。”
凌瑾晞的父母,还是交给凌瑾晞来处理吧。
凌瑾晞叹了一口气,接下这个烂摊子。
过了好一会儿,凌瑾晞才把季微凉叫下去,一家子商量婚礼的事。
“所以微微你要不要牧师?”
“不要,花也不要,简单一点就好。”
凌家人眼角一抽,都看向沙发上那条袍子,这样的衣服,和简单有关系?
“大红色啊,那我应该穿什么颜色?”凌瑾晞犯难了。
“你随意。”季微凉不以为意,这条袍子是她的侍女做的,她一直收着,却没有机会穿,如今也算适逢其会了。
“这是什么料子啊,看上去好特别。”凌母对那红中带金的长袍很好奇。
“火金鸟的羽毛。”季微凉随口道。
为了这条袍子,立春抓了三万只火金鸟,每只鸟只取两支尾羽,那时候季微凉假死,立春不知内情,做这条袍子是为了给季微凉立衣冠冢,后来季微凉回来了,自然就用不上什么衣冠冢了。
也就是这条袍子,让北越的赤羽鸟倒了大霉,世人都以为这袍子用的是赤羽鸟的羽毛,但是他们抓再多的赤羽鸟都做不出这样的袍子。
大红衣袍,金光流溢,富丽高贵,又不落俗套,下摆丝丝缕缕有金红的火焰般流光,蜿蜒及地。
在这个没有灵力的世界,这件袍子的华丽程度已经大打折扣,但是依旧美得夺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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