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嘛,会笑的凡妮莎是最漂亮的。
我要一直逗她笑,让她一辈子开心。
1980.我很喜欢那个惊喜,不过更喜欢那个逗我笑的男孩,后来他成了我丈夫,婚礼上我流泪了,开心的泪,他依旧在逗我笑。
1976.我和凡妮莎开始约会了,第一次牵手时她的指尖有点凉,我悄悄用了点升温咒,她瞪我的样子都带着笑意。
霍格莫德的蜂蜜公爵里,她把柠檬雪宝塞我嘴里,酸得我皱眉,她却笑得直不起腰,可恶,又被她捉弄了!
1980.现在想起第一次约会,还能记得他被酸到龇牙咧嘴的模样。那时总觉得他傻气,却没发现自己的目光早就离不开他。后来每次去蜂蜜公爵,都会多买一包柠檬雪宝,好像这样就能留住那时的心动。
他喜欢喝柠檬水,我一直记得。
1976.凡妮莎带我去见了她的家人,丈母娘并不反对我和凡妮莎的交往,大舅子也看我很顺眼,不过那个沙菲克公爵就看我很不爽了。她并没有影响我的心情,我大闹了他准备的晚宴,并将那枚戒指戴在了凡尼莎的指尖,她的手很软,最后我和她依偎在一起,她的唇膏很甜。
旁边画着两人相拥的场景。
1980.我父亲的决定让我对他很失望,我不止一次询问自己,如果没有遇到罗德里戈,我的生活会如何,可能并不会像现在这么开心吧。他给我戴着戒指的那一刻,我的心便属于他了。我不再姓沙菲克,而是布伦维尔。罗德里戈的吻技还不错,那一刻很甜蜜。
1977.毕业舞会凡妮莎穿了我送的蓝色礼裙,转圈时裙摆像绽开的蓝铃花。我踩错三步舞步,她却笑得比烟花还亮,说“格兰芬多勇士也有败给舞鞋的时候”。最后她靠在我肩上数星星,头发蹭得我脖子痒,原来幸福是会让人不敢呼吸的。
1980.那夜他衬衫第二颗纽扣松了,我替他系时摸到他发烫的皮肤。现在那枚纽扣被我缝在枕套里,就像把当年的心跳声锁进了每个夜晚。他还是学不会跳舞,可厨房瓷砖上的笨拙旋转,比任何舞步都让我心动。
1978.我和凡妮莎结婚了。婚礼上她的头纱被风吹起时,像极了那年毕业舞会上的蓝铃花裙摆。阿不思院长问我是否愿意时,我差点把“我愿意”喊破屋顶——谁能想到当年那个处处跟我作对的疯女人,如今会握着我的手掉眼泪呢?她的眼泪砸在我手背上,烫得像第一次给她递洗脚水时的温度。
1980.日记本这页沾着点香槟渍,大概是当年他抢着喝我那杯时洒的。他总说婚礼上我哭花了妆像只小花猫,却没看见他转身擦眼泪时,西弗勒斯和雷古勒斯那几个家伙哭得更难看。那件婚纱我改了七次腰线,就为听见他掀开头纱时那声抽气——梅林作证,值得了。
1979.凡妮莎怀孕了。如果是男孩,就叫诺曼,如果是女孩,就叫艾拉。真是迫不及待看到孩子的降临,但我需要做个决定,这个决定不能让凡妮莎知道。她是那么爱我,如果让她只知道,一定不会同意的,但为了她,为了我们的孩子,我愿意付出一切。
我爱你,凡妮莎,还有还未出生的孩子。
如果我离开后,你找到这本日记,请告诉我的孩子,爸爸爱他/她。
(大段空白后浮现颤抖的字迹)
1980.我爱你,罗德里戈。
诺曼也爱你。
我一定会让你回来的。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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