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就此说定了时辰,约着就在此处碰面。
说话间,其余几个订了东西的人先后来取,最后只剩一套,却是昨日那何七订的。
见约好的时辰已经过了,宋妙今日还有许多东西要提前预备,也不想等太久,只得请托程子坚帮着捎进去国子学,若是实在找不到何七本人,便由他自家吃了算了。
推车回到家中,宋妙把车上东西该洗的洗,该收拾的收拾,等清理得七七八八了,留在车上的就是那一布袋柚子。
她倒出来在地上一看,一共六个,个个都大,此时也没空去吃,便先将其滚在一旁角落,自己则是坐了下来,慢慢想明天怎么安排。
早上本就要出摊,要是还再做别的必定十分仓促,忙中容易出错,宋妙也不打算太折腾,最后决定明天多做些糯米饭、烧麦,再每人配个汤就好——而今她的糯米饭同烧麦在太学中也有了些名气,学生们哪怕早早出来排队都不一定能买得到,拿来做回礼,想来并不会太过寒碜。
至于午饭,还是要稍微像样点才行。
给这个年纪的学生送道谢餐,其中自然是不能少了肉的。
羊肉、鸡鸭鹅肉都太贵,价格最合适的,就只剩下猪肉。
她平常收摊回来时辰已经不算早,想要在个把时辰里做出三十来个人的饭菜,只能提前预备。
宋妙心中有了方向,去到坊子之后,直奔猪肉档。
她打算做猪脚饭。
这东西只要提前卤透,并不怕放。
到时候煮好了米饭,将卤好的猪脚切分好,往饭上一码,再配些绿叶菜,半个一个的卤蛋,一勺酸菜,拿卤汁一浇,虽然成本不高,但有肉、有菜、有蛋,学生很难会不喜欢……吧?
找了好几个档口,宋妙才买齐了四对猪脚、四对猪手。
猪生四蹄,前头两只蹄子叫猪手,后头两只蹄子叫猪脚,看着好似都是猪蹄子,其实口感、肉质相差不少。
前蹄猪手因承担着猪身上最多的活动量,肉质更紧致,肥瘦更合宜。
跟前蹄相比,后蹄行动、承力都更少,这就意味着它的肉更肥,筋膜更分散,肉质虽不如前肘紧实,好在久煮不烂,也不容易发柴。
取靠近猪大腿那一节,往往肉最多,取靠近猪蹄子那一节,往往胶质最多,多是皮,并非肥肉,十分有吃头。
而在猪蹄子和猪大腿之间的一段中小腿,因在四趾中间,带着蹄筋,谓之四点金,有筋、带肉、不肥、不瘦,炖煮之后又软又糯,又最容易吸收卤汁味道,乃是猪蹄中的猪蹄,猪之精华所在。
买好了猪蹄、猪肉,又捎了两块猪皮,和着宰好的整鸡、半边老鸭、猪大骨这些个肉类一起装进竹篓里,刚背上,宋妙就觉得自己被压得整个人凭空矮了一节似的。
她不敢耽搁,生怕在外头耽搁得再久些,被这山一样的食材压习惯了,日后可能再难长高。
买好了肉类,少不得去买配菜。
宋妙本来想做个三白汤,一来下火,二来清口,但在菜坊里逛了一圈,刚买好了萝卜,就见到不远处有个档口在卖芥菜。
芥菜清火,正合程子坚一众上火人不说,添点荤肉进去,比起三白汤来,味道也会更丰富些,想来那些个太学生们会喜欢。
宋妙便临时换了主意,买了些芥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