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的阅读进攻让白已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的身体迅速地堵到陈默的另一路。
然而,往背后拍的球却没像另一个方向弹去,那球的弹动方向没有任何的改变,依然是弱侧手。
白已冬心知自己中计,陈默继续运球,全力冲破白已冬的防守,这是多少人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
“他才11岁啊!”
白已冬惊讶无比,他可以追上陈默,但他没有追,因为这小孩做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好,“真是不错!”
陈默没有发现白已冬放弃追赶,仍旧以最快的速度向前上篮得分。
球进的刹那,球馆内的孩子欢呼雀跃,不仅为陈默战胜白已冬,还为今晚的大餐。
“为什么不追上去给他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罗德曼知道白已冬可以追帽陈默。
白已冬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一个小屁孩而已,至于吗?”“小屁孩?你知道这小屁孩有多恶趣味吗?你知道他为什么问你的名字吗?”罗德曼一脸的幸灾乐祸。
他这么一说,白已冬倒真想知道为什么,“对啊,他为什么问我叫什么?”
“陈默有一个笔记本,上面不写日记,不写每日的体悟,专记名字。”罗德曼说:“他每次和陌生人打球的时候,都会问对方名字,只要他突破了对方,他就会在日记本里记下他的名字,注明自己在几岁的时候突破了他并且得分。”
“白已冬,我11岁时突破了他。”罗德曼大笑:“他今晚应该会这么写!”
“怎么会有这样的小孩?这么狗屁的小孩是谁教出来的?”
一想到自己的名字即将进入陈默的“死亡笔记”,他就一阵心酸。
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被陈默脱坡得分是事实。
所以,他不仅要品尝这苦果,还得请所有人吃饭。
“我今天和校长斗牛了,都说校长的防守很厉害,但我感觉不出来,我轻松地突破了他上篮得分,今年我11岁。”
当晚,陈默在笔记本里如此写到。
白已冬看了一圈,看到一个特别的小孩。
长相一般,属于那种丢到人堆里找不出来的类型,此时正在和另一个人斗牛。
对方身高比他高,年龄也比他大,看起来没有胜算。
斗牛一开始,他的表现让白已冬刮目相看。
首先是有别于常人的节奏感,真正的高手,都有自己的节奏。
白已冬看着他的运球,感觉他的运球也很好。
年纪轻轻就能把所有的技术纯熟的捏合到一起,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套路。
运球节奏多变,对防守者的功力也是个考验。
因为变化越多,越不好判断他的攻击点。
突然的胯下运球,体前衔接艾弗森式的大幅度体前变向晃开身前人,迅速入内,托球起身,上篮得分。
被晃的人苦笑:“陈默啊,你这么打下去我的首发位置就要让给你了。”
“这要看教练安排。”
和他斗牛的人也习惯了他的耿直,便没太在意。
白已冬听到了,陈默?是不是罗德曼上次说的那个人?
白已冬决定多观察一会。
他的运球不错,以他的年龄来说,这样的运球技术算得上是出类拔萃。其次,他的上篮手法很好,挑篮时的手感极其柔和,让人看了感觉很舒服。
同时,他还有个极具个性的投篮姿势。
他的投篮姿势像乔丹,辅助手和乔丹一样,如花瓣一样五指张开,拨球的手指不是常规的食指加中指,而是用尾指、无名指、中指拨球。
拨出球的时候,三根手指一起折下,唯有食指指着篮筐,好像是号令士兵的统帅,又像是一把手枪。
一百万人就有一百万种投篮姿势。陈默的投篮姿势非常优美,优美之中又极具个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