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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在孙思邈面前装逼(1 / 4)

果然!孙思邈!被后世尊为药圣!后世国外学者推崇为“人类之至宝”鸿篇医学巨著《千金方》的作者!一生留下医学著作几十本!开创了中国医学史上无数个第一!系统、全面、具体论述药物种植、采集、收藏的第一人!不但学识渊博,而且品德高尚,史书记载他不分“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皆一视同仁。声言“人命至重,有贵千金“。这是一个一生都在以身作则完美阐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医德的圣人!更牛的是这老道活了一百四十多岁!可以说是真正的活神仙!从西魏,北周,隋朝再到大唐,经历了四个朝代十几位皇帝的超级牛人!

李明宇记得前世和一个学医的朋友闲聊,说起古代的这些名医,华佗,李时珍,孙思邈,这些人如果放到现代会是个什么样的医生,他那出身医学世家的朋友说最起码也是一个中科院院士级别的大牛,就凭这些医学著作都足以开宗立派。

此番见历史上的药圣孙思邈就在眼前,李明宇心里怎能不激动,当下一揖到底,恭敬道“原来是孙老神仙,之前小子无状,言语多有冲突,还望老神仙赎罪!”

孙思邈摆了摆手,道“不要在意那些虚礼,你不仅故事讲得好,而且对医术一道也是有着独特的见解。你可把你知道的与我详细说说,那便是对我最大的尊重了。”

李明宇知道他是孙思邈后,早就有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战场急救处理外伤的方法全部告知的想法。他知道孙思邈一生致力于治病救人,无论贫富,晚年更是著书立说,留下皇皇巨著《千金方》,实为医道圣典。通过孙思邈的医学巨著,可以让后世的人应对战场刀疮有着更为有效科学的治疗方法,间接能挽救多少生命,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

当下,李明宇也不含糊,回道“孙道长有命,小子自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如这样,此间不是讲话之所,稍晚待我整理下心中所想,然后明日上门去拜访您老。”

“嗯,也好,如此那老道先去给伤者开张方子,然后便在家中等你。”孙思邈点了点头道。

自从答应孙思邈后,李明宇回到家中,翻出纸笔墨砚准备把所知道的关于后世医学的急救方式写成文字。

研得了墨,舔饱了笔,李明宇稍作思索,学着师父握笔的姿势,刷刷点点,写了歪歪扭扭的五个大字“外伤急救术”。写罢,不甚满意,觉得像是狗哦爬一样,扔掉又重新写,一连写了七八遍,才算是勉强能看。放好了笔,看自己写的那几个字,自我陶醉道“嗯,果然是笔走龙蛇,一气呵成。除了字丑点外,其他都还不错。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意境。”

旁边的小黑听他如此不要脸的自夸,也凑着个大脑袋过来看。李明宇问道“小黑,你也觉得不错罢?啧,啧,这字,嗯,可当得妙笔生花。”小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朵花来,又伸鼻子嗅了嗅,似乎是墨汁太臭,刺激的鼻腔痒痒,又似乎是嫌弃般的,小黑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鼻涕口水喷的到处都是,李明宇的“大作”自然也是被口水洇湿,模糊一片,要不成了。

李明宇被小黑气的鼻子都歪了,抬手要打,小黑马上讨好般的用脑袋蹭他的脸,喉咙里发出“西里呼噜”的声音,像是在道歉一样。李明宇被它如此模样逗得“噗嗤”一笑,气也消了,他叹道“小黑啊,我也知道这字见不得人,但是这已经是我能写出最好的啦,这毛笔也太难用了,软趴趴的受不得力,哎。”

李明宇自从穿越过来这几年时间,一心练武,对于读书练字一直兴致缺缺,只是粗通文墨。能认繁体字,能看明白书籍已算是他聪敏过人了。前世他又没学过书法,硬笔倒是写的不错,可换了毛笔就玩不转了。

李明宇随手把那张被打湿的字迹揉成一团,心中感叹,用这毛笔写字当真受罪,明明往左边使力,怎么他娘的就往下边偏去了?我这手拿刀提枪,拳掌抓握都灵活非常,可偏偏耍不来这笔杆子,此时要是有只钢笔就好啦,哪怕是只铅笔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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