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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狂暴(3 / 4)

虽然仅仅只有六骑,可在奔行之中,这小小的骑士阵列却队列严整杀气腾腾,带出一种一往无回的气势。

“唔,巴伦*莱斯特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个骑士冲锋阵列有模有样,是狠下过一番功夫训练——可惜了。”

阿姆斯*洛科威摇摇头,有些惋惜。

年纪轻轻就成为七级骑士的巴伦*莱斯特在北地四领中颇有名气,可是,这位走上骑士之道的年轻人有勇无谋,压根没有学到父亲的半分谋略。

从这六名骑兵组成的战阵来看,如果他保持这样的骑兵训练水平,那么巴伦*莱斯特带领的骑兵超过五十,就有可能冲破第一道军阵;如果他有一百名骑兵,就可能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全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全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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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上全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一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一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骑士,才能拥有自己的骑士名号!

但这种威力无穷的冲锋,高阶骑士在短时间内只能用一次。

不是骑兵只能冲锋一次,而是高阶骑士毕竟不是传奇,他们的‘势’还不能凝化为近乎实质的领域,想要承载转化骑兵们冲锋的动能并非易事,需要仔细调节其中的种种环节。

文森的这一套秘银附魔重铠中具备的种种魔法技能,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被安德击碎了其中一个法阵,功能不再完整,这套附魔重铠功能最少下降了三成,所以狂风骑士文森才如此痛心疾首。

如果单单是修补铠甲所需的秘银,虽然昂贵还不至于让他这样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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