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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祸从口出(2 / 3)

而且在交手中,万一没控制好距离,被安德欺入到六米内进入缠战阶段,兽人王有时候还会阴沟里翻船,被安德一举击败。

这种面对铁球和铁刺猬的感觉,让向来喜欢硬桥硬马硬碰硬的兽人王很是憋屈,所以这位传奇强者在离开前曾经表示,这次出去一定要去找一柄合手的传奇武器,等回来再好好教训教训安德这个不懂得尊敬老人家的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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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回到当下,男人之间聊到女人的话题,总会迅速拉近距离。

安德坚定的表示自己妻子貌若天仙,晚上不需要寻常姿色的女人暖被窝,言下之意,看不上商队的女佣兵。

而卡姆克则表示出门在外,就算家花再美丽,也应该换换口味,有个放松身心的机会——白富美大小姐和野豹子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不过安德表示,家里那位不但是白富美,同时还兼职母老虎,论起个人武力来说,绝非什么野豹子可以相比。

然后,安德就看到卡姆克先是露出‘你在吹牛’的表情,然后又化作一脸同情。

——能逼的自家男人出门在外还不敢碰女人一下,这样老婆是不是真的貌若天仙很难说,但是治家手腕绝对是一等一的,他卡姆克对此深感同情。

于是,卡姆克转移话题,不再挑动这位年轻人的伤心事。

“安特,你一个人出门,怎么连一把武器都不带?”安德的随身行李只是一个背包,也就只能装点换洗衣物——顶多装把匕首。

“哦,现在还有盗贼吗?”安德很奇怪的问。

这些年来,血潮军每年数次扫荡领地作为练兵,更有佣兵和冒险者接取任务清剿盗贼,在血潮领里做盗贼绝对是一等一的危险行当。

“我们血潮领没有上规模的盗贼团,顶多有些兼职的小毛贼,可是出了血潮领以后,盗贼并不少见,我看你还是弄一把防身武器比较好。”

卡姆克看着安特高大的身材,又看了看他白白净净、没有半点茧子的手掌,摇了摇头,补充了一句:“还是算了,你这样没有训练过的年轻人,拿着武器也许死的更快,不带武器才是正确做法。”

“额,其实我也算是挺强的格斗家来着。”安特小声比比,不过卡姆克笑了笑,没有把年轻人最后的倔强放在心上。

在外行走,不是学生之间的打架。

人家一刀砍过来,你难道敢用胳膊去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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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姆克在这条商路上行走已经超过十年,对于沿途一草一木非常熟悉,一路上遇到最大的意外也不过是一群野牛在原野上散步,被商队惊扰、狂奔逃命——反正也没对着商队冲过来。

倒是有一只野牛在跑路时不小心踩到坑洞、折断了腿,让商队平加了一顿牛肉晚餐。

经过一个半月的旅程,商队来到了博安特城。

卡姆克有些依依不舍,一路上,这位安特小兄弟虽然话不多,但是作为一个倾听者,总是能在合适的时候出言捧哏,让卡姆克吹牛吹的就很顺畅,甚至在两人一应一和之下,把卡姆克拿手的几个伪亲身经历的传奇故事都补全了细节。

比如说:亲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大战兽人王;比如说亲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单骑踏阵等等。

这些传奇故事发生的时候,卡姆克是肯定不在现场,但是不妨碍这位老兄向来是把自己当做现场参与者来吹嘘——反正他血潮军军士的身份是实打实的。

以前由于个人见识和想象力的问题,他吹嘘的时候,未免在细节方面有所不足,有这位小兄弟在捧哏的时候帮忙补全细节,就更像真的了。

反正卡姆克觉得,直到现在,这些故事才真正丰满起来,拿到酒馆里可以换一杯酒喝——也许还不止一杯。

“安特小兄弟,到这里我们就要分开了,如果你什么时候想回去,到佣兵行会找舒特,留一句话给我就行。”

“不过临走时,我得给你一个忠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一个人旅行是很危险的事,如果你钱多的话,还是聘请一些护卫保护自己比较好。”

卡姆克在临别前,为安德提出最后的忠告。

“谢谢,我会注意的。”安德点点头,这是他没有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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