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稳的一夜过去,唐森早起晨练,结束时,太阳已经高高悬挂在远方的天空。
区婷四人和李子旭五人,相继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
今天出发的人一共有十个,队伍成员直接暴增了一倍,对唐森来说,担子又重了,不过虽然没有了以前一个人时的轻松和随意,但却很充实。
每个人都需要他,这种感觉,他开始有些迷恋了。
白天丧尸都躲进了建筑物里,加上恐怖的吃人蛇已经被杀死,一行人走得速度并不慢,二十多分钟后,就抵达了北边的镇口。
往外是一条长长的柏油马路,两边种满了杨树,都只有几米高,因为有三年没人修剪过了,有些枝桠都横在了马路上,看起来像一柄柄撑开的伞。
马路两边是荒田,还有干涸的鱼塘,无论是田和塘里都没有半滴水,使得这一片区域几乎看不到生命的迹象。
末世里,像这样的场景在野外占了大多数。
唐森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背着自己的背包,原先装水的塑料桶已经被遗弃了,全都换成了饮料瓶子。
饮料瓶子是李子旭五人提供的,她们别的没有,就这些瓶子多,都是在平时外出搜索物资时找到的。
把水装进这些饮料瓶子里,然后用绳索串起来绑在腰间,比直接背着一桶水走要轻便多了,而且也不是徐岩苗一个人背,他承担了大部分,但也分了好多个瓶子出去给队伍里的其他人。
这样分散一下,对每个人都不是负担,而且利于赶路。
柏油马路很平坦,可能因为是乡镇小地方,路上停的废弃汽车并不多,隔一段距离,才能碰到一两辆,还有废弃的三轮车和电动车之类。
一行十人,走在这渺无人烟的路上,非常显眼。唐森始终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他不会因为杀了一条二十多米长的大蛇就变得膨胀起来,那晚的恐怖巨蛇在他心中,始终有挥之不去的阴影。
“唐大哥,我们今天大概要走多远?”李子旭从后面追上来,询问今天的计划。
“这要看路上是否顺利。”唐森也不确定能走多远,主要是他对这一带不熟悉,如果路上顺利的话,自然是多走一点,一旦有什么意外,那就根据实际情况安营扎寨。
“我知道五六里外有一个叫赫山的地方。”李子旭说。
唐森猛地反应过来,差点忘了,这些在镇上读书的学生,其实就是本地人,他们对这一带肯定熟悉:“那个地方怎么样?”
“赫山我去过一次,那次是跟爸爸去钓鱼,过了赫山,有一条省道,虽然不是直接通向北边的,但方向不是偏得很厉害,我们可以沿着那里走。”李子旭大概一早就想好了,所以才能这么侃侃而谈。
“嗯。”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唐森原本还在考虑,万一柏油马路中断了,他们又只能走荒野田地,那不仅比公路上更难走,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一座山给挡住了。
有了李子旭的指点,一行十人稍稍加快速度,很快赶到了那个叫赫山的乡。
与其说是乡,不如说是一个大的集市,中间是一个十字路口,将这个大“集市”分成了四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