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这小店的门连他自己推起来都费劲,当然现在不一样了,不过……
这兔子是个咋回事?
顾与笙先是走到货架前,拿出了一本巴掌大的黑色记事本,这记事本的封面设计略显古风,纸张微微泛黄。
有了媒介在手,顾与笙也稳了下来。
看了看,
哦,
日。
兔子已经蹦到裤腿边了,正在用它那毛茸茸的小脑袋不断地哄着自己的小腿。
顾与笙弯腰抱起了兔子,然后连碗都没刷就走出了店门,上了锁。
这兔子明明这么奇怪,但为啥顾与笙不害怕呢?
对此,顾老板只能回答一句:
别问,问就是认识。
他们这条街上,只有一个整天抱着兔子瞎jb逛的,他顾与笙怎么能不认识?
就像他的小店是他们这条街上客人最少的一样。
大家都认识。
况且……
真有兔子闲的没事干跑几百米来他这个卖工艺品的店里求抱抱?
这不是弄胡吗?!
还有,
你以为骄傲如顾老板会告诉你他其实抱起这兔子后身体就不受他指挥了吗?
开玩笑!
……
就这样,顾与笙抱着这个兔子一路走了几百米,终于来到了一家大饭店前。
这家饭店的服务员都认识顾与笙,毕竟他也是这里的大户。
被控制着走上三楼,一路上,许多保安和服务员看见顾与笙怀里抱着的兔子之后都默默地转过了头。
老板又要坑人了!
每次这种抱着兔子的人来后都是哭着回去的,并且很少有再来的。
服务员们微微叹气,毕竟少了一个爱给小费的大户,她们心里也是不好受。
此时的顾与笙,则是有一种自己是“随机挑选的那名幸运观众”的感觉。
无法拒绝,无法逃避。
他记着上次来还在这里看到过省级干部在楼下跟那些普通食客一同扯比。
?﹏?
从那时,他就明白了:
美食面前,人人平等。
终于,顾与笙再被这兔子控制着来到了一个独立的厨房后就感到了自己的身体又重新受自己控制了。
摸了摸怀中抱着的兔子,那只兔子抬起头来用十分纯洁的目光看着顾与笙,那意思很明显:
不是我干的。
呵,
我信你个兔!
顾与笙面前,站着一位身穿白色厨师服的男人,这男人长得棱角分明,目光……呃,现在看不到。
身材匀称,一头先天白发,并没有带着与厨师服配套的帽子,手中的锅铲不断挥动,也不知道他对着一个空锅在那炒啥。
“吃点什么?”周明头也没回的问道。
顾与笙也不在意,毕竟他也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
“把这兔子炖了,喝兔汤。”顾与笙将怀中抱着的兔子丢在菜板上对周明道。
周明:“……”
这人心眼……
哎,他其实姓陆对吧?
心眼都是针眼。
兔子:Σ(°△°|||)︴
兔兔这么可爱,你居然想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