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一次,显然打破了此前那种约定俗成的规矩,韩家请来名讼要求脱罪减刑,常家也请了“大状”,定要判韩庆雄死罪。而慕容彦超了,也默认了,并且饶有兴趣地看着双方激辩。
这场官司结果如何,尚无定论,但讼师这个职业的天花板,通过这场诉讼,或许又要提高许多了。
从慕容彦超本心来讲,他是瞧不上这些讼师的,官府断案,大堂之上,岂容得这一二无职无权的书生,卖弄口舌,狡词诡辩,长此以往,官府官员权威何在?
事实上,刘皇帝对骤然兴起的讼师,持支持态度,就是为了遏制一下类似慕容皇叔这样的官吏心理。
针对于黎民百姓时,法律的解释权,不能完全掌握在官员的手里,这大概是刘皇帝最单纯的初衷。然而,讼师这个行业想要继续发展,想要规范,也是需要再经历一些曲折的。
公堂上,关于韩庆雄杀常侃一案,双方就相关《刑统》条例,进行了一场全面的解析争论。被告方呢,将事件始末,原原本本地还原出来,提出几点情况,想要作为减刑减罚的依据,比如常侃先行挑衅,涉及到人格侮辱,蔑视先人,再加酒醉麻痹等等。
意图证明,韩庆雄并非蓄意杀人,而是激情发作,拔剑雪耻。在大汉,很多道德层面的认识是会影响判罚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不少案件,都会伴随着情有可原,一念之间,等主官因素,而影响判罚结果。
而常家的讼师,则任你如何狡辩,就盯准了一点,韩庆雄杀人,常侃大庭广众被杀。死咬这一点,就是要钉死韩庆雄。
毕竟,常侃只是逞口舌之利,既非大逆不道,更谈不上大奸大恶。哪怕有侮辱到韩家的地方,也属言辞过激失当。即便韩庆雄真的是一时激愤,他可以拔剑伤人杀人,但造成了恶劣后果,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汉法,终究是不诛心的。而韩庆雄杀人,却是不争的事实,罪证确凿。
双方争辩了许久,意图影响慕容彦超的判断,公堂之上,是没有陪审团的,哪怕有判官、主簿、属吏等僚佐,最终的判罚权还是在慕容皇叔手里。
而欣赏了一场精彩的辩论后,身体既累,精神既疲,心理也有些厌烦的慕容皇叔,终是决定,结束这场的堂审了。
惊堂木一拍,全场肃静,一番套话过后,在所有人的见证下,慕容彦超神情肃然地宣布了判罚结果。
结果一出来,失魂落魄的韩庆雄,彻底没了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