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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爹是急公好义,我是才德兼备。(1 / 2)

“呃……。”吴争瞪大了双眼,“你抢谁家了?不是刚说乡里乡亲的……。”

“你想哪去了?”沈致远没好气地道,“我是那种人吗?再说了,我也得有那能耐啊。呃……这五千两,是我爹捐的。”

吴争张大了嘴,还没咽下的半口子粥,从嘴角滴溜了出来。

“你爹……令尊能捐五千两?太阳从西边出了吧?等等,让我冷静一下,清清耳朵……我没听错吧?”

“吴争,我爹虽然抠了点,可对我这个儿子可没得说,别这么说我爹啊!”

吴争点点头道:“这话倒没错。你爹对你还真没话说,你娘走那么早,全靠你爹既当爹又当娘把你拉扯长大,连个弦都没续上。”

沈致远神色凄然起来,眼看着就落泪。

不想吴争话锋一转,道:“可这不是因为你爹舍不得出聘礼钱吗?”

沈致远大怒,“吴争,信不信我与你割袍断交?”

吴争正色道:“说吧,你爹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呃……你怎么知道?”

“就你,还有你爹,我能不知道?说吧。”

“也不是什么大事……咳,就是想升个官。吴争,你看啊,我虽然中秀才比你晚了一年,可好歹也熟读兵书,有道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捡要紧着说。”吴争皱眉道。

“行。那我就说实在的,你说我这么个人才,当个小旗,是不是屈才了?怎么滴,也该是个总旗不是?”

“你爷俩,当我卖官呢?”

“这怎么是卖官呢?我爹是急公好义,我是才德兼备。”

“我只是个百户,没有权力升你做总旗。”

“吴争,你这就不地道了啊,二憨一个下人,不也做了总旗了吗?我是你兄弟啊。”

“下人怎么了?二憨随我出生入死,杀了多少鞑子,你也好意思与他比?”

“呃……那行,我不与二憨比,可宋安都跟我说了,这三个百户,朝廷是允了你提拔百户以下军职的。吴争,这么多年交情了,这关系到我一生的前程,你可不能埋没了我?”

吴争愣愣地看着沈致远,话说到埋没人才这个高度了,吴争就无话可说了。

见吴争沉默,沈致远决定再添一把火。

“吴争,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怕我死了。可你要知道,你当初和我逃出始宁镇时,也不过是个书生。你看,现在你不也是个身经百战的百户了吗?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兵法有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闭嘴。”吴争忍无可忍厉声喝道,“行,你要找死,我不拦着。这样,当总旗可以,兵不能带,留在我身边,也算是个参军。”

“不行,不带兵,单我一个人,算个屁总旗?”

“我不能让你祸害几十号人。”

“吴争,你太看不起人了,这怎么叫祸害呢,你能变成现在这样,我也能行。再说了,我一肚子兵法,怕是连你也没这能耐吧?……吴争,就当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如何?”

“给我机会?什么机会?”

“你想啊,要是有一天我真成了一代名将,那你,可是伯乐啊。再者说了,你想,手底下有我这么一个名将,你难道就没有自豪、没有荣耀?”

吴争怔怔地看着沈致远,人的脸皮,得到怎样厚的程度,才能如此自然地说出这番话来。

这是真正的内心强大啊。

无知者无畏,无耻者无敌!

不过吴争确实被说服了。

沈致远只比吴争小三月,这个年纪,确实有很大的塑造性。

正象他说的,真要是成了一代名将呢。

有志者,事竞成。

“行。我给你机会,但有一点,你刚说了,我从军时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我到了我叔那,叔叔是往死里练我,你要是能受得了这份罪,半年之后,我让你带兵。”

沈致远闻言雀跃道:“兄弟,好兄弟,我就知道,你不会耽误我。”

吴争张了半天嘴,没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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