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郑伯爷不想冒这个险;
每一次孤军深入,都是一场风险极大的军事冒险,赢了,固然无比风光,功劳首屈一指,但输了,可没有丝毫撤退可言。
楚人的制度,楚人朝廷的运转,不是当初野人能比的,就是乾国那边,一场大战下来,固然贪生怕死者很多,但也能冒出一些个舍身取义者;
且,上次劫了公主,自己得以逃脱,一来是运气,二来,其实还是因为楚国并未真正调动起来,调动起来后,还有很多贵族只顾着嘲笑屈氏这次丢人丢大发了。
但这次,是国战!
自己一旦输了,那就等着面对搜山检海般的捕捉吧。
到那时候,
郑伯爷说不得都没野人王曾经那种在自己脸上开一刀毁容的勇气。
有些时候,
郑伯爷是仁慈的,还带着点圣母的意思。
但郑伯爷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圣母”,他一直清楚,自己只是一个世俗化的“圣母”,偶尔的善行,是为了让自己心情更愉悦一些,是生活中的一味调剂。
郑伯爷很清楚自己这种“圣母”,本质上,还是披了一层皮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如果眼前看见一个少女衣不蔽体惨遭欺凌,
他会心疼,会帮忙将欺负她的恶霸给踹翻;
但你要说,下游江水泛滥,冲屋覆田,多少人被冲走多少人无家可归;
唔,
脑海中确实可以想象出那个画面,
但,
没什么感觉啊。
五皇子被拒绝了,他没说告辞,而是站在城墙上,陪着郑伯爷又看了将近半个时辰的风景。
在这半个时辰里,
俩人,
谁都没说话。
最终,先打破沉默的,还是五皇子。
“以前,我不懂老六为什么要去南安县城当一个捕头,我以为他是在和父皇赌气,甚至,可能是在换一种方式的养望。
他娶了何家女,我原本以为他是为了迎合父皇不想外戚干政的方针;
但现在,
我明白了,
小六,
大概是真的喜欢那种生活。
那种放下一切负担,放下身份的束缚,做事,看风景;
以前的日子,过得太高,太浮,赤着脚走在泥泞的河道里,才感觉到了真正的踏实。
可能,
这些话,
在郑伯爷耳力,
成玟有些无病呻吟了。”
郑伯爷笑了笑,
道:
“其实,我很佩服殿下,殿下现在这个样子,是装不出来的,不怕殿下笑话,你让我去打仗,去奔袭,再苦再累,哪怕双腿内侧磨出血泡来,我也是能咬牙撑着的。
因为我知道,打仗时,没办法歇息,想歇的唯一方式,就是被敌人杀死,那你就可以长久地安歇下去了。
排除那种情况的话,
你让我在河工上劳作,挖河道,搬石头,我做不来,吃不消,也不愿意。”
“伯爷谦虚了。”
“没,没谦虚,我才起来几年啊,以前,我也是个民夫,干的,也是拉车运粮的活儿,现在,却已经完全不想从事这种劳动了。
殿下你是喊着金汤匙出身的,以前听说殿下喜欢木匠活,我还以为是一种闲趣,因为在我看来,做木匠活和看圣贤书,没什么区别,甚至,后者还远远比不上前者。
后者又不能吃,前者,却真的能拿来用。
但殿下你能躬身劳作,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我,
佩服。”
五皇子笑了,
道:
“孤听出来了,不是敷衍话。”
“那必须的。”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五皇子一开始只是小笑,然后放声笑,随后双手猛拍墙垛子开始发了疯一样笑。
郑伯爷倒是没觉得奇怪,
姬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