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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3 / 5)

能说出楚地容不下的话,证明女方的门第,真的很高,普通的楚地贵族,还真做不到这种影响力。

“来,让一下。”

妇人走了过来,先将一些切好的腌肉放入锅中,随后,又放入了宽粉条,最后,盖上了锅盖。

“多谢嫂夫人。”郑凡笑道。

“相逢是缘,我们住这山里,也很少能多个人一起坐在这儿吃饭,也没个客人。”

江虎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又开口道:“从这里入晋,得走好远,山路不好走,更何况还得过些密流。”

最好走的路,当然是镇南关了,但镇南关那里楚国大军林立,斥候遍布,郑伯爷自是不可能从那里走的。

不过,郑凡没开口回答,而是等着公主开口,因为从一开始公主自我介绍时,郑伯爷就感觉有些不对。

屈氏大婚的风波,其实早已经在楚地宣扬开了,因为在场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事情的影响也实在是太大,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事实上,郑伯爷一路打着押送粮草向镇南关的名义行进时,周边一同上路的粮商们每天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

有人捶胸顿足,觉得大楚这次大失颜面;

有人幸灾乐祸,看屈氏倒霉吃瘪很有意思;

有人感慨燕人那位平野伯若是这次没将其留在楚地,要是让他带着公主安然回去,那这声望叠加起来,将难以想象。

郑伯爷每每都蹲在边上,听着他们聊,他们聊得很起劲,郑伯爷听得也很起劲。

可能,现在还只是在楚地范围传播,再过个十天半月,这件事应该会传到燕乾之地去,这注定,是今年开年最大的一件“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事儿。

所以,虽说江虎是个猎户,常居山中,但谁能保证他中途没下过山,没听到过这件事?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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