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去,都没人信的,你现在,给我一种看那些初入江湖毛头小子的感觉,”
郑侯爷搓了搓手,再将手掌放在炭盆上,点点头,
道:
“还真是这种感觉。”
“要动手了?”剑圣问道。
“对。”郑凡很干脆地承认了。
“合适么?”
“只要不在乎,就没什么不合适的。”
“也是,那么,我用动手么?”
“要的,机会,就一次,一次不成,想在燕京城内再杀第二次,几乎就不可能了。”
除非真的造反,带兵,打进来,先不说成功的概率,问题是,他答应过老田,要保持黑龙旗不倒。
你不可能为了帮老田报仇,结果却毁掉了老田最珍重的那面旗。
“我的剑只要拔出来,就隐藏不住的。”
龙渊啼啸,燕京,必然震动。
能瞒得住普通人,但有些人,是注定瞒不住的。
就算再谨慎再小心,甚至,刻意控制着剑气的喧嚣,打完之后,有心人到现场探查一下,也注定会推算出来到底谁曾出过手。
剑圣这是提醒。
“不用藏。”郑侯爷看着剑圣,很认真地道,“您从一开始,就直接用最强的剑招,不用留手,也不用遮掩。”
剑圣有些玩味道:“被发现了呢?”
郑凡笑了笑,
道;
“他们会装作什么都没发现。”
剑圣点点头,道:“你知道么,曾有人用相似的神情,对我说过相似的话。”
“哦,谁?”
“司徒雷。”
剑圣换了个姿势斜靠,又拉了拉身上的毯子,
“当初我问司徒雷,万一留下痕迹被发现了,我可以一走了之,你怎么办?
司徒雷说,他们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彼时,司徒雷已经权倾司徒家,也是司徒家的第一顺位继承者。
除非他拿着刀追着老司徒家家主在颖都里跑,
否则,
只要有那一层面皮遮掩,大成国上下都会认为老家主是因病逝世,司徒雷继位,是理所应当。
身份地位够高,是可以模糊规则的;
再高,就可以扭曲规则;
再再高到一定程度,可以自己去书写规则。
虽说有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这句话根本就没必要特意单独提出来。
特意强调,证明罕见,以及……不现实。
“很荣幸,能和成国太祖皇帝被放在一起。”
“你现在,和当年的司徒雷,有多少差别?除了颖都那一块不在你手上罢了。”
“还是有差别的。”
“哪里?”
“司徒雷是他自己当自己的家,我呢,一半算是,一半,不算是。
新君想要靠我稳住晋东,而且等老田回来后,也需要我稳住老田那边,另外,还想着为大燕将来计,将我继续放在大燕的这辆战车上。
所以,我现在很自由,不是自己的家当,就不会投鼠忌器,谁在意,谁吃亏。”
“自由?说真的,我还真是难得看你愿意做这种赔本的买卖。”
“这不是买卖。”
“不是买卖?”
“对,比之你当年站在雪海关下去杀格里木时,差远了,毕竟,你当时舍弃的,是你自己的性命,我这次,其实还算好。
无非失去的,是一些利益而已,而且,还不算是什么根本性的利益。
做买卖,是为了赚钱;
赚钱,是为了可以做一些不是买卖的事。
不仅仅是吃喝家用,而是,修修院子,养养戏班子,是为了糟蹋。”
“呵,但,你似乎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以往,你每次请我帮忙出手时,都会先和我谈个条件,这次,你还没谈呢。”
“那是因为以往请你出手的,不是军旅就是庙堂事,这次,不是。”